近期,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了省级4类食品的监督抽检。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现将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抽检4类食品13批次。2批次豆制品、5批次糕点、5批次速冻食品全部合格,1批次饮料不合格。
一、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
1、砀山县古砀郡梨膏糖有限公司销售的昌发秋梨膏,规格型号:130克/盒,不合格项目“酵母║1.6×10²CFU/mL║≤20CFU/mL”,检验机构为安徽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