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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声明

发布日期:2024-03-20 11:36 来源:宿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编辑: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字号:

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原“重合同守信用”活动更名而来,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的旨在推进企业诚信建设,助力企业提高合同管理水平,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的行政指导活动2017年,原工商局参照总局做法,暂停开展此项活动近年来,我省企业多次呼吁重启此项活动,省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坚持民有所呼、我必呼应。2023年省市场监管局研究决定重启“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并于3月1日起正式启动2024年度申报工作。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就有关情况声明如下:

一、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安徽省内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唯一官方机构。“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平台”(http://61.190.8.249:88/)为唯一官方申报、公示渠道。“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为该项工作唯一标识,社会上其他类似活动均与市场监管部门无关。

二、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为企业自愿参与的活动,企业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对外公示期间不涉及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