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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第29届“梨花节”期间餐饮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发布日期:2024-03-28 10:59 来源:砀山县市场监管局 编辑:仇海红 阅读次数: 字号:

2024年第29“梨花节”砀山梨花节来临,来砀游客增多,食品安全隐患也逐渐增多,为保障我县梨花节期间的公共饮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县餐饮单位和广大市民发出消费提示。

提醒消费者:

 选购食品时,应尽量关注安全、健康和营养,选择到正规商场、超市购买,注意查看包装标签信息,不购买食用外观异常、超过保质期、无保质期或来源不明的食品,要索取购货凭据或保留购物小票,以备维权所需。

外出就餐时,应选择证照齐全、规范经营、店内环境整洁、卫生条件良好、明厨亮灶实施较好的餐饮单位就餐。

网络订餐时,消费者要注意查看商家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店铺评价等信息;消费者接收餐食时应注意查看“食安封签”是否完好。

 提醒餐饮服务单位:

  餐饮服务单位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餐饮服务单位须持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方可经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自查自纠,严禁超负荷、超范围经营,严格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严管控供食品安全风险。

梨花节期间食品供应和消费量较大,可能出现设备、工具、容器使用不足的情况,各餐饮服务者一定要提前做好准备,确保满足实际经营需要,并严格执行日常维护和消毒措施,严禁因临时增加供应而改变应有的加工和服务过程中的维护和消毒工作流程。

梨花节期间景区餐饮单位可能出现用工紧张,要提前做好经营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严格执行员工岗前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严防带病上岗,发现员工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和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一律调离或调换工作岗位。

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严禁采购、贮存、使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食用长江野生江鲜及来源不明水产品。

提醒文明用餐抵制浪费:

餐饮服务经营者要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主动提供“公勺公筷”,推广“半份菜”“小份菜”,践行“光盘行动”; 餐饮单位和广大消费者应自觉做到宴席不铺张、聚餐不浪费、点餐要合理、剩菜要打包,倡导绿色环保,文明就餐。

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或违法行为,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市场监管部门将第一时间依法处置,全力保障“梨花节”期间广大市民“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