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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发出首张“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营业执照

发布日期:2022-11-22 11:36 来源: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编辑:陈在梅 阅读次数: 字号:

近日,在宿州市经开区行政服务中心,宿州市经开区途盛房地产中介服务部的新经营者张先生领取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这是11月1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实施后,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放的首张直接变更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标志着《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规定的改革创新举措在我区全面贯彻落实。

按照原有规定个体工商户转让他人,原来的营业执照就要注销,新的经营者不仅要新办营业执照,这样带来的弊端就是商誉、字号、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只能中断,没有延续性,而且要重新办理涉及到的许可审批,手续繁琐,费时费力。《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充分考虑到了这一痛点。《条例》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可以直接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也就是说,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不需要再像过去一样“先注销、后设立”。这一规定便利了个体工商户经营权的转让,实现了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在成立时间、字号、档案等方面的延续,既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也有利于个体工商户的持续经营。

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将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推动《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落地见效,让广大个体工商户都能及时知悉新政策,助力全省营商环境再提升、再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