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了市级1类食品的监督抽检。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现将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抽检1类食品53批次。49批次食用农产品全部合格,4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
一、不合格产品具体信息如下:
(一)萧县新联强购物中心销售的黄豆芽,规格型号:散装称重,不合格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mg/kg║0.137║不得检出,承检机构为安徽创佳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二)萧县刘套镇月河行政村188号刘纪胜销售的豆苗,规格型号:散装称重,不合格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mg/kg║0.071║不得检出,承检机构为安徽创佳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三)萧县新新佳超市销售的青豆苗,规格型号:散装称重,不合格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mg/kg║0.029 ║不得检出,承检机构为安徽创佳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四)泗县骆庙明前购物中心销售的黄豆芽,规格型号:散装称重,不合格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mg/kg║0.021 ║不得检出,承检机构为安徽创佳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进行了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
食品抽检不合格-20210304-食用农产品.xls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