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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0年第63期(市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0-11-26 18:04 来源: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编辑: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字号:

 

近期,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了市级1类食品的监督抽检。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现将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抽检1类食品95批次样品。90批次餐饮食品全部合格,5批次餐饮食品不合格。

一、不合格产品具体信息如下:

(一)宿州市宿马园区蛋蛋饭店使用的粉丝,规格型号:散装,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285mg/kg║≤200mg/kg承检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宿州市宿马园区李志强餐饮店使用的粉丝,规格型号:散装,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466mg/kg║≤200mg/kg承检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三)宿州市宿马园区沈家乡村土菜馆使用的青豆芽,规格型号:散装,不合格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1.0mg/kg║不得使用承检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宿州市宿马园区天天来快餐小吃部使用的豆芽,规格型号:散装,不合格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0.083mg/kg║不得使用承检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五)宿州市开发区乡土味道菜馆使用的豆芽,规格型号:散装,不合格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0.11mg/kg║不得使用承检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进行了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

          食品抽检不合格-20201126-餐饮食品.xlsx
          食品抽检合格-20201126-餐饮食品.xlsx

        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doc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 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