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392/202405-00002 信息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宿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成文日期: 2024-05-06 发布日期: 2024-05-06 17:01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应对情况】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四个不失”,做好五一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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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情况】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四个不失”,做好五一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来源:宿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5-06 17:01

“五一”期间,宿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节日消费特点,聚焦群众关切、社会关注,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餐饮单位监督检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做到“四个不失”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安全监管不失位。制发关于加强《五一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五一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消费提示》,重点加强对学校食堂、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农家乐、农村集体聚餐和城乡结合部等餐饮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深入排查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二是值班工作不失责。做到节日期间餐饮服务安全检查有方案、有人员、有职责、有抽查、有报告,指导各县(区)成立工作专班,坚持每日对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单位不间断巡查力度,督促餐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是舆情防控不失守。针对消费者投诉举报、舆情信息、监督检查等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逐条分析研究,提出有效整改措施,并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重点环节、重点主体,找准薄弱环节和问题症结,通过强化监督检查、责任约谈、案件查办等措施,切实化解风险、消除隐患。

四是督办工作不失察。专门成立督查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对节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查督办,督促各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做好五一假期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四个最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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