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摘要(宿州大时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来源:宿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9-14 17:27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宿市监处罚﹝2023﹞20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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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个体工商户或个人 |
字号名称(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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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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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名称 |
宿州大时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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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302MA2RRNBJ0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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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张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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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当事人未按规定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行为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六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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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罚款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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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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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9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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