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392/202305-00044 信息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宿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成文日期: 2023-05-08 发布日期: 2023-05-08 17:34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宿州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133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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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宿州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13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宿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5-08 17:34

靳红委员:

您在市政协第六届二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加强家装市场监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我局第一时间与家装行业主管部门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进行对接,并就您提出的家装行业所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您在提案中指出家装材料有许多种,材质、功能、质量、价格、效果都不一样,特别是以次充好和价格虚高,缺乏透明度等问题,言辞恳切,既有现状问题分析、又有具体改进指向,不仅饱含着浓厚的民生情怀,同时也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帮助和督促期望,在此表示衷心感谢!经会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推进家装行业质量监管情况

近年来,宿州市市场监管局坚持以服务保障民生为宗旨,以消费维权为抓手,推动消费环境改善,以营造安全、放心、和谐的消费环境为目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让消费者在便捷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中逐步提升幸福感和获得感。针对您提出的家装市场监管的建议,我局依法依规,认真履职,积极开展家装行业市场监管,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维护家装市场经营秩序公平有序、安全健康发展。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狠抓家装企业提质行动。制定《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464”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积极开展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实施领导干部联系重点企业工作机制,解决埇桥区绿色家居产业园区企业等质量难题20多个,指导10家家具企业申报绿色产品认证。一是全市板材家装规模以上企业首席质量官、质量总监、标准化总监、质量安全员覆盖率达99.2%;高技术工业增加值增长10.3%,增幅全省第四;质量提升带动产业结构升级持续优化,助力板材家装制造业恢复生产和供应业增长11.6%,企业量变“显”山露水、产业质变“显”露头角、经济蝶变“显”著增强。

(二)强化统一大市场质量提升。加强家装行业市场培育发展,强化竟争政策实施,实行公平竟争举报处理信息化,加大增量政策措施审查力度,通过推进“放心消费示范区(街)”创建活动,大力开展培育发展规范“放心市场”集群工作活动,推动家装建材行业规范提升。目前全市重点家装市场共培育认定9家,其中有宿州市光彩城大市场、宿州埇桥区居然之家,宿州埇桥区义乌商贸城、萧县浙商建材大市场、砀山县金悦城大市场、灵璧明珠广场建材市场、宿马建材大市场、泗县国际装饰城、泗县红星美凯龙商贸城等装饰材料市场。市场举办者把创建“放心文明市场”作为改善市场环境、规范市场管理、提升经营者素质、积累无形资产、提高市场声誉的重要抓手,动员经营户参与市场文明规范市场创建活动。以“文明市场”创建活动规范了市场经营行为,提升了经营者的素质。一大批市场经营户积极参与,甘当示范,本着“他律不如自律”的原则,争做文明经营示范户。

(三)开展专项整治,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为确保家装材料质量安全,我局开展了以人造板材、陶瓷砖、电线电缆等产品为重点,集中对建筑装饰材料生产销售相对聚集的市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的家装材料进行专项整治。一方面要求经营者切实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保证进货来源合法、质量合格,进一步强化建材经营者第一责任人责任。另一方面检查销售装饰材料的质量状况,主要检查销售的装饰材料是否有质验报告,以及产品标识标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重点查处销售或使用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以及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等违法行为,对涉嫌质量问题的装饰材料,及时取样送法定质检机构检验。2020年组织全市生产流通领域家装建材商品质量抽检39批次,对不合格5批次进行召回并下架处理,立案调查处罚 2.4 余万元;2021年抽检44批次,不合格3批次;2022年抽查50批次建筑装修产品,1批次不合格产品;每年抽查结果全部在市局网站上向社会予以公示,不合格产品质量均立案调查处罚到位,并且案件处理结果全部录入全国市场监管执法案件系统。2023年组织全市生产流通领域家装建材商品质量抽检37批次,目前正在进行中。从近几年抽检情况来看,重点家装材料质量逐步提升,不合格检出率呈逐年下降趋势。

(四)强化宣传,提高法律意识。全市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上门检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质量宣传周等大型宣传活动,向经营户、消费者发放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13700份,督促经营者做到做好质量控制、做到明码标价,避免价格欺诈和虚假广告宣传、促销违规行为,增强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促进诚信自律,提升了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认真落实宝贵的建议,推动家装行业自律

(一)关于“增加信息透明度”的建议。一是我局加强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会商协同,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审批上严把质量关,杜绝不合规、不合法企业进入家装行业。目前宿州市合法、规范的家装公司共13家,消费者可在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网站,上网即可查询。(详见如下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家装)会员单位名单)

序号

家装单位名称

负责人

申请职位

主营项目

1

宿州城市之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叶庆辉

会员

家装

2

安徽省盛腾家装宿州分公司

黄孝忠

理事

整装

3

宿州市九宫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王秋生

理事

家装

4

宿州市壹玖壹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理事

家装

5

宿州市祥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孟祥涛

理事

家装

6

创艺装饰集团宿州公司

 

理事

整装

7

安徽元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会员

工装、家装

8

宿州市诚之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闫如来

会员

工装、家装

9

梵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会员

家装

10

安徽省慧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刘朝洞

理事

家装

11

宿州市虚现装饰

赵春锋

会员

家装

12

安徽和棠悦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马锡莉

副会长

工装、家装

13

安徽丹大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副会长

工装、家装

 

二是加大依法查处超范围经营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主体。对辖区内涉及生产经营家装的企业进行全面摸底,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建材家装经营企业建立购销台账制度、查验进货票证制度,进一步强化建材家装交易市场开办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所有经销建材家装的企业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保证进货合法、确保质量合格。 

(二)关于“加强过程监管”的建议。结合我局职能职责,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对家装市场监管:一是强化装饰材料商品质量和经营行为监管。对流通领域各种家装材料进行多批次、高频率的商品质量抽检;二是协调会商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联合,推动家装经营主体与装修业主全面签订书面合同(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在产生纠纷时,我们将作出有利于家装业主方面的解释);三是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发布的家装类广告,切实规范广告发布行为;四是开展消费宣传。加强消费引导,引导消费者在选择家装时,尽量选择合法的、规模大、信誉好的家装企业,同时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

(三)关于“确保货真价实”的建议。家装业主和消费者要理性消费,为了家装质量、安全有保障,面对商家“低价”广告宣传时刻保持警惕,不可轻信,要到实地了解,精心选择装修公司,不参与不符合市场规律的超低价促销活动。一是务必选择有固定经营场所、相关证照齐全的家装公司,尽量做到货比三家,查询企业资质和信用状况,了解口碑信誉;二是详细了解商品信息,装修要慎重签订合同,要将装修标准装修的质量标准,建材规格、质量、价格付款方式、施工期限等逐一填写清楚,并明确违约责任及相应的权利。问清楚商品是否符合国家室内装饰材料标准以及相关售后服务保障,在签定相关协议凭证;三是正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定要索取正规发票或协商签订合同,以方便日后的售后服务和合法维权,当遇到假冒伪劣商品、商家蓄意欺诈情况时,要及时向市场监管或者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投诉反映,依法维护自身正当权益。

四、关于“打击”违法行为的建议。我局将加大案件查处和协查力度,有效打击和防范违法行为。一是充分发挥消费者申诉举报在建材家装市场监管中的作用,扩大案件线索,并建立完善举报奖励制度。通过多种途径深挖大要案件,实行大要案件挂牌督办制度,依法严查,一查到底。加大对建材家装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重大典型案件及时曝光,对涉嫌犯罪的应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二是认真开展建材质量监测工作。经法定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的结果及时向社会发布,提供消费警示,加强社会监督。对检查、监测中发现企业生产经营质量不合格建材的行为,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严厉查处。对监测结果不合格并已流入市场的产品,及时通报管辖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从快、从严查处。三是运用市场监管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信息化系统,以《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指标(暂行)和《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数据规范》为基本依据,将建材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作为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突破口,提升建材市场监管效能,推动提高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水平。四是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增强市场监管合力。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对家装市场监管职能,加强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等部门协调配合,及时将有关重大线索通报相关部门,形成打击取缔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家装企业和窝点的执法合力;同时与家装相关行业协会加强沟通联系,支持其建立健全行规行约,加强行业自律,随时了解本地家装市场动态,增强家装市场监管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持续抓好家装行业市场监管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以您的提案办理为起点,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在政协委员的督查指导下,在社会各界关注支持下,切实把握好家装行业监管工作的阶段性和长期性关系,加强监管、持续推进。

(一)持续推进“放心消费”活动。以货真价实、质量安全、服务优质、纠纷快处等为目标,积极创建“放心市场“、“放心商店”。督促引导家装行业合法经营、诚信经营,自觉抵制商业欺诈、制假售假,指导家装行业经营者自我公开商品质量与服务标准,坚持明码标价,督促履行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的社会责任。

(二)健全社会综合治理体系。通过执法查处、社会曝光、消费调查、行政约谈、行业规范等一系列举措,逐步破解家装行业陋习,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作用,组织开展消费者评议,督促企业守法经营;鼓励行业协会开展以诚信自律为主要内容的行业信用建设;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宣传诚信经营的正面典型,曝光违法经营的不良商家和不法行为。加强消费教育宣传,引导消费者购买正品、真货、自觉查验家装公司的资质、保留相关的购买凭证及合同,主动积极维护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三)健全便民高效的消费投诉处理制度。强化12315投诉举报处置指挥中心统一平台体系宣传,畅通消费者的投诉、诉求、矛盾化解和权益维护渠道,推动消费维权便利化。推行消费维权绿色通道、先行赔付、诉转案、行政决定等维权机制,督促指导经营者主动与消费者协商和解。

(四)加强处罚与信用惩戒相结合。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对依法查处的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及时记入信用档案。通过运用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息约束等手段,加大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社会信用联合惩戒作用,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效果。

(五)加大依法依职监管执法力度。强化商品质量监管大数据运用,针对家装行业问题多发领域开展专项执法整治,针对性地开展流通领域抽查检验,依法公布抽检结果,及时发布消费预警,查处不合格商品的生产和销售企业的违法行为,整治哄抬价格、价格欺诈、虚假广告宣传等乱象,对于不具备资质的家装企业,由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和市消保委消费维权委员会牵头制定行业公约,加强行业自律。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规范家装行业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热忱欢迎您能一如既往地予以关注,不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把家装市场监管工作做得更好!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 0557-3059605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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