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392/202305-00043 信息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宿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成文日期: 2023-05-08 发布日期: 2023-05-08 17:33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宿州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157号提案的答复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宿州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15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宿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5-08 17:33

丁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小店经济带旺城市烟火气的建议”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一、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依据《营商环境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国家持续放宽市场准入,并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决不人为设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二、全面实施市场主体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2021年4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企业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解决了市场主体开办环节因经营范围不规范被多次退回,导致个别企业开办时间长、不便捷的问题。

三、全面实施网上办理。为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群众便利度,我局不断创新工作举措,积极与省局业务处室对接,积极推动行政审批事项全程网办。在全省率先实施电子食品生产许可证发放及药品医疗器械许可(备案)材料无纸化。申请人只需登陆安徽政务服务网宿州分厅,即可在线办理市场监管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业务。

四、“网上办”升级为“掌上办”。2022年5月20日,企业开办“网上办”升级为“掌上办”,用户通过手机“皖事通”登录“掌上办”系统,即可完成市场主体设立登记,整个过程无需提交任何纸质材料,实现了我市市场主体开办随时随地可办,在全市县区(园区)窗口、银行网点、社区服务站设置市场主体自助一体机***台,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往来聚集,确保群众变“往返多次”为“只跑一次”或“一次不跑”,群众办事体验度进一步增强。

五、积极推行“容缺办”“邮寄办”、“预约办”等方式支撑行政审批事项“零见面”服务,并全面梳理我局政务服务事项中各类证明事项实施告知承诺,现我局已实施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事项15项。

六、加大事权下划力度。2022年4月1日起,将办事频率高、风险低的行政审批项目再下放县区、园区,赋予园区与县区同等审批权,方便群众就近办。并实施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对事实清楚、材料简单、法律关系明确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由“一审一核”调整为“审核合一一人通办”,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为群众提供更高效更优质的服务。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优化证照办理流程和手续,持续推进“先照后证”、“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等改革,让“小店经济”也能享受到改革红利,并依据部门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 0557-3935327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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