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392/202305-00039 信息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宿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成文日期: 2023-05-11 发布日期: 2023-05-11 11:19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宿州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289号提案的答复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宿州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28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宿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5-11 11:19

万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游泳健身机构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我局结合本部门职责职能进行了调研,现答复如下:

一、游泳健身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经营情况:宿城内现有游泳健身机构11家,均办理了营业执照、取得经营许可证,为合法经营企业。其中正常经营9家,宿州市恒大御景湾游泳馆未经营、宿州市北方中学游泳馆仅夏季期间季节性经营。

(二)价格管理:游泳健身机构服务价格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各机构服务价格可以结合市场供求和服务质量自行定价。目前,市内多数游泳健身机构实行会员性质的预付费收费。因游泳馆包含有教学、瑜伽运动等许多不同服务项目,并且有很多促销活动和优惠政策,加上场馆地理位置、经营环境、品牌效应等原因,各馆收费项目、价格差异很大。经现场调查,象银吉姆健身、丰大等连锁机构或经营规模大些的经营单位管理较为规范,经营中与消费者签订了包括各类服务项目、价格、质量要求、安全防护须知等的合同,基本能做到明码标价。

(三)存在问题:价格方面主要存在明码标价不规范、服务质量和收费价格问题。

二、认真落实宝贵建议,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一)做好对价格政策的宣传,推进企业制定合理服务价格,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一是通过培训、会议、微信群发信息、提醒告诫等多种形式,组织各经营单位学习《价格法》、《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经营者守法自觉性;二是督促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做到合理定价,力求服务货真价实,切实做到服务质量与服务价格相一致;三是督促和帮助企业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加强行业自律,做到诚信经营,以质取胜。

(二)加大检查力度, 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一是关注市场动态,严查无证照非法经营行为;二是组织对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不明码标价、 价外加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和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三是加强处罚与信用惩戒相结合,对依法查处的违法行为及时记入信用档案,通过各种有效手段,督促企业合法、守法经营,维护好良好的市场秩序,确保健身行业健康发展。

(三)处理好群众投诉举报,依法维护消费者利益。及时处理好群众信访、12345热线反映问题,妥善解决有关消费者与游泳健身机构涉及服务质量和价费之间的矛盾,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游泳健身行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全力协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指导、帮助和督促经营企业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优惠服务价格,努力把服务工作做得更好!

 

 

办复类别:B 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557-3057091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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