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392/202303-00046 信息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发布机构: 宿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成文日期: 2023-02-21 发布日期: 2023-03-01 10:42
文  号: 宿商改办字﹝2023﹞3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印发《宿州市全面推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印发《宿州市全面推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3-01 10:42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市管园区商事制度改革议事协调机构: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争创一流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依据《宿州市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3版)》和《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宿政发〔2019〕9号)要求,推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新模式,经研究,特制定《宿州市全面推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宿州市商事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3年2月21日              


宿州市全面推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

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3版)》和《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宿政发〔20199号)要求坚持不懈统筹推进新一轮创优一流营商环境改革建立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新模式,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二十大精神

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创优一流营商环境为切入点,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模式,凝聚监管合力,强化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着力破解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重复监管、多头监管、随意监管和监管盲区等难题,维护经济秩序,保护合法权益,持续为企优化营商环境,打造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二)基本原则

全面覆盖。一业一查作为推进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的基本监管模式,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都应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以一业一查模式,按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的方式进行,取代日常监管的巡查制和随意检查,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

清单管理。按照能合尽合”“能联尽联原则进一步优化整合对同一业态市场主体的抽查事项,形成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依据清单开展联合抽查,原则上不允许单一部门发起双随机抽查任务。县区、园区商改办负责清单的动态管理和发布,原则上成熟一批、公布一批,逐步健全完善。

信用监管。一业一查要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结合,对于风险低、信用好的市场主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于风险高、信用差的市场主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智慧监管。充分发挥现代科技手段在一业一查监管中的作用,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推动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创新,努力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

寓管于服。推进政府监管与服务相互结合、相互促进,坚持行简约之道,做到一张清单管边界、一本手册管检查、一次上门管秩序、一个平台管信息,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三)工作目标

2023年底,一业一查模式得到全面推行,推动事中事后监管从按事项管按行业管转变,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干扰。通过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向纵深推进,打造一流的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宿州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编制一业一查”“一单一册一计划市、县(区)、园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以权力事项清单为基础,以监管对象或事项为联结点,全面梳理涉及同一业态对象或事项有多个监管主体、需要协同监管的群众关注热点、行业治理难点、部门监管盲点,形成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检查事项清单,明确牵头单位、协同单位、检查主体行业类型、检查事项、检查内容、检查依据、部门任务分工等,整合各协同部门的监管指引,汇编成统一的综合监管合规手册。一业一查各牵头部门要按照部门联合检查事项清单制定联合抽查计划和实施方案,合理安排联合检查比例、频次,既保证必要的执法力度,又避免检查过多扰企。

(二)统筹建立一业一查名录库。依托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整合现有执法检查对象和各联合执法检查部门执法检查人员等信息,建立一业一查联合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建立一业一查执法检查专家库,聘任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办案能手和业务专家,参与对重大、疑难、复杂检查事项的指导与查处。各牵头部门要借势借力,将有关部门布置的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和一业一查工作有机结合,发挥检查最大效力。

(三)科学组织派发一业一查检查任务。依托监管平台,各牵头部门根据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和实施方案实行检查任务线上磋商、一键分发。实施检查前,除依法不予公开和上级机关明确要求不能事先通知的检查事项外,可将检查时间、依据、方式等内容事先向检查对象通报,督促检查对象落实主体责任,自查整改纠正。做到对象一次性抽取、人员一次性选派、检查一次性完成、结果一次性公布,实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精准施策的综合查办工作成效。建立牵头吹哨、部门报到的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四)规范实施一业一查联合检查。在开展"一业一查"执法检查中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检查结果和处理结果及时录入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依法公示。对检查中未发现问题的及时归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做好后续处置;检查中发现的涉及行业性、区域性严重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牵头单位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并通报同级相关监管部门,由当地政府组织进行专项治理。检查和相关处理中形成的文字、视听资料和电子执法文件等资料,按照规定立卷、归档、保管。

(五)开展一业一查模式监督评价。各地要对一业一查跨部门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情况实行全流程监测、监督和动态评价,深入分析检查协同、任务实施、结果运用等情况及监管对象的意见建议,督促监管主体切实规范履职。对执法检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当地商改办会同有关执法监管部门协商解决,重大问题报当地政府协调。将各地各监管部门开展一业一查模式实施情况纳入政府考核内容。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全市市、县区市场监管领域各特定行业(主管)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应于每年2月底前,结合实际,负责梳理完善本级本辖区本部门牵头发起的一业一查事项清单,制定本级年度联合抽查计划和检查方案。抽查清单需要进行动态调整的,要及时报本级商改办备案,商改办依规在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清单调整情况。

(二)全面实施。市、县区市场监管领域各牵头部门应于每年2月起至11月底,依据年度联合抽查计划和检查方案,组织开展跨部门一业一查联合抽查工作,各协同部门要主动积极配合,在工作中要及时总结提炼,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将好的经验做法积极推广。

(三)总结评估。市、县区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要及时了解工作实施情况,定期进行评估,每年度1210日前对开展一业一查联合抽查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客观分析一业一查工作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形成工作总结报送市商改办。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深刻理解跨部门一业一查联合抽查工作对于打造服务型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提高工作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市、县区市场监管领域各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抓好本级本部门牵头的一业一查事项的组织实施;各联合检查部门要主动参与、积极配合,扎实做好跨部门一业一查联合抽查工作。市直各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县区商改办负责人是本辖区本部门开展跨部门一业一查联合抽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及时准确掌握有关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协作配合,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和规范跨领域、跨部门和跨层级的信息资源共享机制,进一步提高跨部门双随机监管协同处理水平。建立联合会商和联络员制度,市、县区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一业一查专职联络员,加强对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的协调沟通。健全后续监管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联合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施严格的后续监管,形成工作合力,防止监管脱节。市、县区商改办要建立工作通报制度,督促各部门全面落实一业一查工作计划。

(三)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市、县区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要加强专职联络员和检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强化服务理念,提高监管能力。市、县区市场监管领域各牵头部门及时汇总阶段性工作实施情况,收集相关典型案例,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一业一查联合执法的重要意义、工作进度及开展成效,提高企业和市民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为一业一查联合抽查机制高质、高效、有序运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工作要求

请各县区、园区商事制度改革议事协调机构于每年228日前将本辖区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计划报到市商改办,邮箱:szxyk201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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