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多举措规范药店疫情防控药品销售记录登记

发布日期:2022-03-04 16:53 来源:药品监管科 编辑:吴明宇 阅读次数: 字号:

为督促药店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市局采取四项有效措施,规范安徽省药品零售登记与动态监测系统的使用。
    一是强化培训。1月25日和2月9日,市局分别通过腾讯会议和现场培训的形式,对全市药品零售药店负责人和药品零售连锁总部相关负责人进行培训,在培训中市局向企业相关人员讲解如何在皖事通绑定系统、登记上传、错误避免和查看药品销售等内容,同时,要求所有企业参会人员逐个演示操作流程,并将打开最终产生的动态监测系统查询页面作为培训考核合格的标准。
    二是强化指导。市局对企业在使用动态监测系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到发现即处理,对一些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和省局管理员联系处理。

三是突出督查。市局安排督查组不定期对各县区的药店进行随机检查,重点查看药店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药品来源是否合法,有无相关销售记录等,对不符合要求的立即责令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予以立案查处。

四是及时通报。市局每周都会根据各县区的药品销售记录登记情况、药店数量计算出日店均销售数量进行通报,以督促做好药品销售登记。对销售数量明显偏低的地区进行单独电话通知,力求规范药品销售记录登记行为。

1月12号以来,全市共巡查药店6241家次,责令整改126家。市局现场随机抽查18家,其中立案查处4家,责令限期整改13家。经过不间断持续巡查,全市药店销售记录登记情况得到进一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