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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消保委律师团招募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21 12:17 来源:宿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编辑: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字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公益性职责,充分发挥公益律师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推动我市消费维权事业发展,宿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消保委)决定组建公益律师团。现将律师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律师团的工作职责

(一)开展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及实务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二)对消费维权领域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协助市消保委对典型投诉案例、重大消费维权事件进行点评,发表意见;

(三)受市消保委的委托,参与典型投诉案件的调查、调解工作,为消费者提供有关消费维权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

(四)为市消保委支持消费者诉讼、集体诉讼和开展公益诉讼提供法律援助;

(五)协助市消保委开展法律宣传和业务培训;

(六)完成市消保委交办的其他法律服务工作。

二、律师团律师招募资格

(一)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

(二)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3年以上律师工作经历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三)有从事消费维权工作的社会责任感,自愿参加律师团组织的公益活动;

(四)承诺严格遵守市消保委维权律师团工作职责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

三、招募日期

即日起至2025年228日止。

四、申请材料

请将《宿州市律师团公益律师报名申请表》(见附件)以及律师执业证、身份证、工作业绩等材料扫描发至邮箱suzhou3912315@163.com,报名表须本人签名、单位签署意见,其他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律师事务所公章。

五、资格审查和通知

市消保委将会同司法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经研究通过后,通知申请人。未入选者不作另行通知。
     六、聘任

经聘任的公益律师,市消保委向其发放聘书(聘期3年),并召开宿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律师团成立大会其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评选优秀公益律师依据。


联系人:赵元春   电话:19955790212

附件:公益律师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