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2025年3月,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通过全国12315平台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6564件。其中,投诉3058件,占比46.59%;举报950件,占比14.47%;咨询2556件,占比38.94%。另办理12345政府热线服务平台工单40件,省市委信箱留言2件,现场接待消费者17人次。
较2024年同期,投诉增加465件,举报增加239件。
较上年接收量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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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2025年3月(件) |
2024年3月(件) |
同比(%) |
投诉 |
3058 |
2593 |
↑17.93% |
举报 |
950 |
711 |
↑33.61% |
二、投诉、举报分类统计情况
(一)投诉类别及所占百分比
(二)举报类别及所占百分比情况
三、消费投诉举报热点、难点分析
(一)投诉热点问题
1.本月商品类投诉2339件,其中投诉受理量较大的商品主要有:食品类、服装、鞋帽类、家居用品类、交通工具类、家用电器类。
食品类投诉1076件,占商品类投诉的46%,主要反映了餐馆提供的食品中存在异物、食材不新鲜、用餐后出现身体不适的情况,经营标签标示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外包装信息不完整或者为“三无”产品等问题。服装鞋帽类投诉240件,占商品类投诉的10.26%,主要反映了服装做工粗糙、开线、成分不实,鞋类开胶、断帮,经营者不兑现服装鞋帽的退换承诺、不履行售后义务等问题。家居用品类投诉165件,占商品类投诉的7.05%,主要反映网购商品质量问题、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不履行维修、多次维修未维修好等售后问题、虚假宣传等问题。交通工具类投诉123件,占商品类投诉的5.26%,主要反映车辆质量、订金退还、不履行合同约定、不履行售后保养、虚假宣传等问题。家用电器类投诉87件,占商品类投诉的3.72%,主要反映了主要部件故障,无法正常使用、不履行合同约定、拖延售后等问题。
2.本月服务类投诉719件,投诉受理量较大的服务主要有:餐饮和住宿服务类、销售服务类、美容、美发、洗浴服务类。
餐饮和住宿服务投诉100件,占服务类投诉的13.91%,主要反映了餐饮经营者卫生环境不达标,如存在消费者就餐时发现异物、就餐之后出现上吐下泻等情况;价格问题,如未明码标价、低标高价等问题。销售服务类投诉78件,占服务类投诉的10.85%,主要反映了预付卡退费纠纷、诱导充值、虚假宣传等问题。美容、美发、洗浴服务投诉107件,占服务类投诉的14.88%,主要反映了预付费退费纠纷、虚假宣传、未明码标价等问题。
(二)举报热点问题
本月共受理举报950件,其中商品类举报783件,占举报总量的82.42%;服务类举报167件,占举报总量的17.58%。从举报问题来看,本月举报量较大的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259件)、产品质量违法行为(140件)、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86件)、不正当竞争行为(119件)。
四、典型案例
手机质量维权案
【案情介绍】
2025年3月29日,宿州市12315指挥中心接到消费者纵女士的投诉,反映其于2025年3月27日购买的华为手机,回到家使用时发现拍视频色彩暗,拍照与实物不符,且有雪花。商家检测后,称硬件没有问题,不能退换。纵女士不认可,表示手机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故投诉至12315请求市场监管部门维护其合法权益。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诉后,宿州12315工作人员第一时间积极调查核实情况。经查,投诉人纵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被投诉方对事实也认同,但被诉方称硬件没有问题,不同意投诉方更换新手机的诉求。针对双方争议的焦点,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多次组织调解最后达成协议,商家同意更换一个新的手机,妥善化解了矛盾,纵女士对此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案例分析】
本案例中,面对消费者的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接触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接触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妥善保管合同和发票等消费凭证,遇到消费纠纷,积极维权,依法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