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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选购取暖电器,安全与权益保障需 “双到位”

发布日期:2025-11-18 15:57 来源:消保委秘书处 编辑: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字号:

随着气温骤降,取暖电器进入消费旺季。为保障广大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宿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就取暖电器选购发布消费提醒,请广大消费者选购取暖电器时注意以下要点:

一、选正规渠道看资质

线上购买需选择品牌官方旗舰店、京东、天猫等有资质的电商平台,线下需到大型商超、品牌专卖店,避免在弹窗链接、无资质微商处购买。

购买取暖电器(如电暖器、电热毯等)应查看是有清晰“3C认证”标志。拒绝“三无”产品,查看合格证、说明书是否齐全。

二、按需选购避免浪费

取暖电器种类繁多,消费者应根据使用场景按需求精准选购。室内大面积取暖:优先选电暖器(油汀、踢脚线式),注意按说明书安全使用,防水防覆盖,避免漏电起火。局部保暖(办公、床头):选电热毯、暖手宝,电热毯需选可定时、自动断电款,暖手宝避免鼓包、漏液款。外出便携保暖:选充电式暖宝宝、发热围巾,关注电池容量和散热均匀性,避免低温烫伤。

三、保障权益依法维权

   购买后需妥善保留发票、购物小票、订单截图(线上) 等凭证,确认售后政策,了解退换货期限、维修渠道,出现故障及时联系商家,不自行拆解维修。遇到消费纠纷时,如协商不成的,请及时拨打平台官方热线电话或向12315、12345投诉举报,或通过中消协智慧315投诉,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冬季取暖安全第一,消费者切勿为追求低价而忽视产品安全性能,选购时多一份细心,使用时多一份规范,才能切实保障自身与家人的安全,温暖度过寒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