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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率先出台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4-08-26 09:19 来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编辑: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字号:

    8月23日,宿州市高新区党政办公室印发《高新区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宿州市委办公室、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宿州市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宿办发〔20248号),高新区结合自身实际,出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共5个部分15条。《实施方案》要求党政领导要共同承担起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药品安全。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党政领导要明确职责,密切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共同推进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实施方案》要求要完善法规体系、强化监管力度、提升监管能力、创新监管手段、健全完善评价考核机制。高新区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综合协调,层层压实药品安全工作责任,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药品安全风险的底线,促进药品安全社会共享共治。

《实施方案》的发布,是对药品安全监管体系的有益探索。为宿州市构建“党委全面领导,政府组织推动,部门强化监管,行业严格自律,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药品安全治理格局增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