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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反向抹零”维护群众利益

发布日期:2022-12-19 11:45 来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编辑: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字号:

    近期,宿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到投诉称某超市部分商品存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的行为,支队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对我市多家超市开展价格执法专项检查。在现场检查中,执法人员随机提取多个结账小票,并对小票中商品价格进行逐一计算,发现部分小票中各项商品实际称重价格与超市结账小计金额不等。经调查,商家使用的电子计价秤在称重计价时,默认货值金额精确到小数点后第一位(角),对小数点后第二位(分)进行四舍五入,即称重价格零头少于5分将直接抹除零头,零头多于等于5分时将向上取整,故在散装商品称重计价时,会出现部分商品小票票面货值金额与实际金额相差0~5分不等的情况。

    “四舍”结算,消费者得到让利,而“五入”结算则增加了消费者的支付成本。商家擅自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进行结算,造成部分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多付价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之规定,构成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行为,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已对9家违法超市进行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群众利益无小事“反向抹零”多收取的金额虽少,却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反向抹零”行为蕴含着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消费环境公平的应有之义。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严惩扰乱市场秩序的商家,既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心的消费环境,也是守住商家诚信经营底线,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宿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继续做好政策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消费维权意识,同时通过执法检查、行政指导、告诫、约谈等方式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对有价格违法行为的商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维护市场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