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局《2024年宿州市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疗器械专项检查行动方案》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器械使用单位质量监管,规范医疗器械使用行为,近日,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部署,迅速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医疗器械使用单位专项检查。
检查方案要求:以乡镇卫生院及以上医疗机构、民营医院、村卫生室为重点区域,突出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的医疗器械安全监管;重点检查设备类(CT、DR、内窥镜、超声仪器、检验仪器);耗材类(体外诊断试剂、牙科用填充物、缝合线、植入类)等品种。
检查方案指出:专项检查历时4个月,分为医疗机构自查和专项整治检查2个阶段。采取辖区所检查,股、所、队联合检查和强化事后督查等多种方式开展。着重检查是否从合法渠道购进医疗器械;是否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是否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是否按标签要求贮存医疗器械;是否使用未经注册或备案的医疗器械等内容;
检查方案强调:要严格按照“四个最严”要求,认真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医疗器械使用环节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深挖大案要案。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