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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1 信息来源: 宿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阅读次数: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74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现发布《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宿州市场监督管理网站(https://amr.ahsz.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共发布各类信息800余条,其中财政资金管理使用5条,部门文件12条,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复相关信息51条,重点领域信息300余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7条,政策解读1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5件,其中,予以公开10件,不予公开5件,无法提供4件,部分公开2件,其他处理4件。所有申请均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答复办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产生行政诉讼1件,行政复议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实行部门领导责任制,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查流程,落实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照网站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机制做好信息发布的三审工作,确保政府信息管理有序、监督保障到位。每季度开展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排查。2024年度我局未出台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根据省市场监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目录调整重点领域栏目,2024年我局新增反垄断与发不正当竞争、产品质量监管、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领域公开栏目。同时按照《安徽省市场监管重点领域省市两级信息公开事项目录》要求,按照范例规定的样式、格式发布信息,实现各栏目信息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强化宿州市市场监管局两微一站运维,2024年微博发布2172条,关注6188人;微信公众号已推送 1596次,订阅数达9670次,且保持每周5次的更新频率;网站围绕62个栏目,公开各类信息800余条,聚焦民生、民意,及时回应社会关注问题。

(五)监督保障情况开展半年度督查通报及分管领导调度的方式,以考核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定期开展和参加培训会,及时传达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评。2024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29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3

行政强制

3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51.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4

 1

 0

 0

 0

 0

2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0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1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24

1

 0

 0

 0

 0

 2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1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信息公开精准度和服务群众需求方面水平有待提高,便民服务、人性化服务不够全面到位。

改进情况:积极主动发布有关食品安全、产品质量、消费提示、价格提醒等信息,更加便捷高效的回应企业和市民关切。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广度,常态化监测发现并及时整改信息发布有关问题,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