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宿州市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4年宿州市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各园区分局、相关科室:
现将《2024年宿州市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准备,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宣传工作。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7日
2024年宿州市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
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宣传教育,提升社会公众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根据省局印发的《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皖市监办函[2024]6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全市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两会精神,紧扣《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和《安徽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安徽省“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宿州市“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的推进实施,传播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大力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24年4月20日至26日。
三、活动主题
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促进高质量发展。
四、宣传重点
(一)宣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宣传各地在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重要指示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的重要进展,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凝心聚力。
(二)宣传新中国成立75周年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成就。重点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取得的突破性进展,通过学习体验、主题宣讲、公益科普、案例解读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活动,激发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爱国之行,营造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宣传创新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取得的新成就新进展。集中宣传《纲要》《规划》一体推进落实、专利转化运用深入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高位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持续优化、知识产权合作交流水平稳步提高等重点工作进展成效,全面展示在深入推进“5512”产业工程中知识产权工作的新亮点、新成绩。
(四)宣传知识产权制度在服务发展大局中的重要作用。紧紧围绕知识产权支持全面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积极作用,坚持贴近生活、服务大众的宣传宗旨,以“专精特新”、“皖美品牌”、文化精品、地标名品、数字经济等人民群众关注和熟知的知识产权元素为载体,展现知识产权制度在发展新质生产力、增强品牌竞争力,提升文化软实力、激活区域新动力、增添经济新活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五)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基本知识。加大对《专利法实施细则》《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方案》《宿州市深入实施<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若干举措><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推进计划》《宿州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5年)》等宣传力度,挖掘典型案例、创新传播方式,对内对外讲好知识产权故事,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大力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五、主要活动安排
(一)举办2024年知识产权宣传周现场宣传活动。(责任单位:知识产权运用促进服务科、知识产权保护科、两反科、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埔桥区局)
(二)召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银企对接会。(责任单位:知识产权运用促进服务科、知识产权保护科、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
(三)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专题讲座及知识产权专员培训。(责任单位:知识产权运用促进服务科、知识产权保护科、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市知识产权发展联盟
(四)与市中院、市公安局、市文化和旅游局联合召开宿州市知识产权宣传周新闻发布会,发布2023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效,发布十大典型案例。(责任单位:知识产权保护科、知识产权运用促进服务科、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室)
(五)联合淮海经济区十城市发布知识产权行政司法保护典型案例。(责任单位:知识产权保护科、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
(六)召开知识产权行政刑事司法快速协同保护工作座谈交流会。(责任单位:知识产权保护科、执法监督科、两反科、执法局、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执法支队)
(七)举办市委党校春季培训班知识产权保护专题讲座。(责任单位:知识产权保护科、知识产权运用促进服务科、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
(八)联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知识产权工作调研活动。(责任单位:知识产权保护科、知识产权运用促进服务科、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
(九)开展知识产权“进党校、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责任单位:知识产权保护科、知识产权运用促进服务科、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
(十)入驻全国名优农产品展销会,开展维权宣传。(责任单位: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知识产权保护科)
(十一)开展维权援助及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宣传。(责任单位: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知识产权保护科)
(十二)组织开展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口头审理。(责任单位: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知识产权保护科)
六、有关要求
(一)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宣传周活动方案,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领导参加宣传周活动,及时梳理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和经验做法,于4月29前将本地区宣传周活动总结报市局邮箱(szzscq3050831@163.com)。
(二)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创新活动形式,面向创新主体、政府人员、青少年及社会公众等不同群体,充分利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不断扩大宣传周活动的影响力、覆盖面、参与度。
(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细则精神,改进工作作风,注重活动内容,杜绝形式主义,厉行勤俭节约。注重对媒体宣传、论坛活动等宣传阵地的规范管理,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联系人:马东升,联系电话:305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