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392/202305-00036 信息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宿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成文日期: 2023-05-12 发布日期: 2023-05-12 17:59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宿州市人大六届二次会议第95号建议的答复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宿州市人大六届二次会议第9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宿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5-12 17:59

刘金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外卖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我市外卖餐饮食品安全基本情况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迅猛发展,“互联网+外卖餐饮服务”等新兴业态快速增长。截至目前,我市有“美团外卖”、“饿了么”、“大众点评”3家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3000余家,其中埇桥区1350家、灵璧县420家、泗县270家、萧县300家、砀山县500家、市管三园区200家,外卖送餐骑手1850余人,其中埇桥区1050人、灵璧县198人、泗县190人、萧县203人、砀山县202人。

网络餐饮服务虽然促进了餐饮业的发展、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但随之而来也产生了各种食品安全问题,如您在建议中提到的:第三方平台审核把关不严格,出现一些入网餐饮单位未公示证照的情况;部分入网餐饮单位设施设备简陋,存在功能不分区,环境脏乱差等现象;部分入网餐饮单位未按照要求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信息公示卡》以及从业人员健康证;外卖包装不符合相关标准;消费者缺乏有效维权方式;市场监管部门监管难度大等现象。

为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宿州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网络订餐违法违规行为,目前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备案率及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持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信息公示卡率达100%;第三方平台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信息公示卡公示的合格率达98%以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负面信息明显下降,较好地规范了网络外卖餐饮经营秩序。

二、加强外卖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情况

为全面规范网络外卖餐饮经营行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消费者饮食健康,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集中整治,加强监管。我局强化线上线下联动,督促入网餐饮提供者严格履行《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责任和义务。

1.加强外卖第三方平台监管。督促第三方平台完善入网餐饮单位管理制度,严格审查入网餐饮单位经营资格,落实入网餐饮服务单位实名登记;建立入网餐饮单位主体信息档案,及时核实更新;第三方平台在网站醒目位置公布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信息公示卡、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2023年,我局共约谈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8家次。

2.加强入网餐饮经营单位监管。一是开展线下排查工作。今年3月份以来,我局每周三出动40名执法人员分片区开展餐饮单位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开展餐饮单位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截至目前,我局共开展检查8次,检查餐饮单位908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01份,停业整顿5家,立案查处29起。2022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通过12315热线受理网络餐饮投诉举报共203件,投诉142件,举报61件,已办结203件,办结率100%,全部按期办结。二是开展网红餐厅“你点我查 随机查餐厅”活动。市场监管部门从网上选取销量较高的“网红餐厅”,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消费者代表等人员组成检查组共同参与执法检查,并将检查过程以直播或“图片+文字”形式发布在公众号上。2023年,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随机查餐厅”活动15次,出动执法人员125人次,检查主体数量70家(包含网红餐厅44家,学校食堂21家),发现并完成问题整改26条,宣传报道15次,邀请各界人士参与活动58人次。三是结合安徽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线上监测信息,对大数据筛查发现问题网络订餐提供送餐服务的餐饮单位逐一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核查网上公示信息与实体店信息是否一致,对加工操作过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料采购、餐饮具消毒、食品用包装材料等进行全面检查,排查风险隐患,对存在问题的依法进行查处。整治期间,检查入网餐饮单位约3600家次,约谈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26家次,责令整改14家次。

(二)严格执法,严罚重处。整治期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市县区所三级联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583人次。对存在问题的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进行约谈,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处。对第三方平台的入网餐饮服务单位未履行食品经营许可审查义务或者审查不严、未在平台及时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让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商家入网经营、入网餐饮单位虚假标注经营地址等违法行为,立案8起,罚没款41万元。严厉打击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违法行为,责令改正违规行为607家次,立案查处超范围经营2起,处罚1.2万元。

(三)食安封签,持续推广。2022年,我局开展网络餐饮食安封签推广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召开动员会议。按照宣传动员、推广应用、全面实施三个阶段,全面压实美团、饿了么等第三方平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外卖配送人员主体责任。2022年,全市共印制投放“食安封签”1000余万份,覆盖3200余家餐饮单位,覆盖率达到98%,创建推广网络餐饮服务“食安封签”餐饮示范街区8条,张贴宣传海报、告知书等20000余张,召开推广“食安封签”约谈会27次,开展对第三方平台(代理商)行政指导30余次,拍摄推广使用“食安封签”短视频1部,制作《网络餐饮外卖一次性食品安全封签使用规范》宿州市地方标准1部。2023年,我局以第三方平台通用封签为主导,以餐饮单位自制封签及免费公益封签为辅助,持续推广食安封签使用。截至4月中旬,我市外卖单数达295万份,封签覆盖率达97%。

(四)严格抽检,保障安全。结合本地实际,我局制定《关于开展塑料污染治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对禁止生产销售塑料制品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576人次,执法车辆524台次,发放宣传资料8152余份。按照规定时限对已纳入淘汰类产品目录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等开展执法工作,严厉打击违规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塑料制品的违法行为。共查获1起销售不合格塑料购物袋违法行为,并立案调查扣押了不合格塑料袋2045把,价值4730元,罚没款1.419万元。我局加大对生产和流通领域塑料购物袋(禁止生产0.025mm以下厚度)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塑料购物袋样品124批次,经检验不合格2批次,合格率为98.4%;食品包装盒11批次,合格率为100%;一次性塑料餐具58批次,合格率为100%。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局在网络外卖餐饮监管中取得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网络外卖餐饮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部分第三方平台管理和经营理念存在漏洞,片面追求规模效益,盲目扩大市场规模和占有率,追求利益最大化,缺乏主观能动性和风险敏锐性。二是外卖经营者的店面环境、食品卫生状况,消费者很难实地了解。

下一步,市县(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强化网络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在五个方面加大监管力度。

(一)落实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一是严格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六要”主体责任。要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要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要在本店的加工操作区内加工食品;要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相关要求,加强原料采购、设施设备、从业人员、环境卫生、清洗消毒等管理,规范加工制作过程;要保持网络销售的餐饮食品与实体店销售的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一致;要使用无毒、清洁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二是强化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六落实”。落实审查责任,确保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具有实体经营门店;落实公示责任,确保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变更及时;落实监督责任,确保线上线下同标同质;落实维权责任,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保护;落实管理责任,确保有专门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落实建立与执行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制度。

(二)强化监督检查和惩处力度。一是构建线上线下联动机制。依托安徽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测信息,加大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第三方平台监测力度,形成线上线下联动闭环,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加强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在摸清网络餐饮服务底数的基础上,结合实际,从质量管控水平、质量状况、违法违规、日常监督检查结果等多种风险因素综合考虑,加强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对新开办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首次风险等级评定,在作出许可决定(备案)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三是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检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资质和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档案,现场核查加工过程控制、设备设施维护、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制度的落实情况。禁止无证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对检查发现、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三)提档升级,逐步实现规模化经营。采取切实措施,尽快扭转外卖餐饮低小散的状况。一是打造精品餐饮集聚区,通过改造提升,打造一批优质餐饮街道、示范区,提升餐饮服务整体水平。二是鼓励龙头企业、连锁企业进入外卖餐饮行业,打造一批叫得响、有品牌号召力的餐饮服务商,带动提升全行业食品安全水平。

(四)探索推进网上明厨亮灶建设。为提升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质量,督促引导餐饮服务单位将线上明厨亮灶建设与履行审查义务相结合,鼓励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明厨亮灶”,在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公开加工制作过程,有效杜绝黑外卖、无实体店经营等违法行为,让网络餐饮服务接受社会广泛监督,让消费者看得见、食得安。

(五)加大宣传引导营造社会共治氛围。加大对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及第三方平台增强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规范网络餐饮服务行为;充分发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行业协会及社会各界的作用,努力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下一步,我局将不断加强外卖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努力在强化领导、创新机制、务求实效上下功夫,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促进发展上求突破,为打造“食安宿州”、争创全国卫生城市建设作出贡献!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3060355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