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经营主体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群众化妆品消费安全,营造良好的化妆品市场环境,近日,萧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对辖区内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排查工作。
迅速部署落实。对国家药监局排查公告进行及时转发,组织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队对通告中涉及的不符合规定化妆品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排查,指导化妆品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与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对有经营上述不合格批次化妆品的立即停止经营并下架,全面落实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
开展排查检查。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围绕通告中的不合格化妆品,对辖区化妆品专营店、超市、美容美发店等开展排查工作;对照不合格化妆品生产厂家、产品名称、批号进行排查。
加强普法宣传。检查过程中加强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要求经营者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严把进货关,严禁销售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督促诚信经营。
下一步,萧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对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力度,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经营秩序,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化妆品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