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 “放管服”改革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宿马分局行政审批窗口积极推行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制,为经营主体提供便利。
该备案制简化办理流程,经营者只需携带营业执照、身份证,现场填写备案表即可完成申请,无需长时间等待。窗口工作人员还会提供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助力经营者快速办理。
该措施实施以来,窗口已为 300余家经营主体办好备案,涵盖便利店、超市等业态,让经营者能更快入市经营,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后续,窗口计划推进备案线上办理,并加强政策宣传,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
皖公网安备 341302020003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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