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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多措并举推动公平竞争审查提质增效

发布日期:2024-12-02 11:35 来源: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科 编辑: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字号:

    为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实施,宿州市市场监管局强化统筹协调,健全制度体系,完善审查机制,强化刚性约束,开拓创新,多点发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建立“两审”联动机制。联合司法行政部门印发《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与合法性审查联动机制的通知》,对各级各部门起草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实行“两审”联动,明确程序衔接、标准衔接、会商衔接、沟通协调衔接、监督考核衔接机制,要求法制机构在合法性审查过程中,发现未提交公平竞争审查书面意见或存在涉及公平竞争问题的,合法性审查机构中止审查,要求起草单位启动会审会商程序,待公平竞争审查意见明确后,再行恢复审查,做到会商会审、尽审提示、共同监督

建立常态化网上巡检机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市政府及所属部门和各县区(园区)政府出台的政策文件进行常态化网上巡检,每季度由第三方机构反馈巡检结果并出具巡检报告。同时组织各级政府和市直各单位常态化通过门户网站开展政策措施网上巡检,全面梳理排查是否存在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网上共抽查392份文件,下发纠正函4份。

建立“两书一函”制度。建立提醒敦促函、督促整改通知书和约谈通知书制度,由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风险内容、问题类型、影响后果对应的情形予以组织实施。综合运用提醒敦促、责令整改、行政约谈制度,压实公平竞争审查主体责任、增强公平竞争审查质效、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监督,下发提醒敦促函2份。

强化招标采购前置审查制定《宿州市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操作指引》,指导印发《关于落实招标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推动全市政策制定机关在发布招标采购文件前,组织专业人员对招采文件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作为项目进场前置条件,从源头上防止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发生,保障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招标采购活动。

强化存量清理。围绕招商引资和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按照“谁起草、谁清理”和分级清理的原则,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行动,对违反市场公平竞争、破坏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政策措施,应清尽清、应废尽废。全市共梳理政策措施446件,废止或修订不符合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文件30件。

强化督查考核。把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质量工作和为企优环境评价考核体系,联席会议办公室对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强化督导,定期调度,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落地见效。组织开展全市32个市直成员单位和8个县区(园区)开展公平竞争交叉检查,全市共交叉抽查文件159份。编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平竞争审查典型案例》,对照案例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充分发挥案例教育引导作用,以案释法、以案示警、引以为戒,提升审查质量

加强宣传培训全市各级政府均把《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纳入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法内容;组织开展全市公平竞争审查业务集中培训和公平竞争政策进党校专题培训,参训干部200余人参加培训;组织参加全省公平竞争审查业务竞赛荣获全省个人一等奖、团体三等奖;编发《宿州市公平竞争审查操作手册》,详细解答“哪些政策措施需要审查”“政企合作协议如何审查”“招标采购文件如何审查”等常出现的实施难题,引入“反面案例”,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教育性、警示性,审查效率和整体水平大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