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了市级3类食品的监督抽检。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现将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抽检3类食品130批次。102批次食用农产品、10批次肉制品、15批次餐饮食品均合格,3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
一、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
1、宿州市经开区新立春副食品经营部销售的鸡蛋,规格型号:/,不合格项目:“多西环素║1.85×10³µg/kg║≤10µg/kg”。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2、宿州市埇桥区刘燕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草鱼,规格型号:称重,不合格项目:“恩诺沙星║265µg/kg║≤100µg/kg”。检验机构为安徽科博产品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3、安徽砀山农产品中心惠丰批发市场唐世新销售的绿豆芽,规格型号:称重,不合格项目:“6-苄基腺嘌呤(6-BA)║70.9μg/kg║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宿州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0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