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5年中秋、国庆将至,为维护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优化市场消费环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对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守法规底线,强化价格自律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须切实履行社会责任,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规范自身价格行为,杜绝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自觉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
二、落实明码标价,规范价格标示
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清晰标明商品品名、价格、计价单位,服务项目、内容、价格或计价方法等信息;价格变动及时调整标价,不得在标价外加价或收取未标明费用;通过网络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需在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明码标价。
三、规范促销行为,杜绝价格欺诈
农贸市场、商超、专卖店、电商平台等经营者,开展限时减价、折价等促销活动应显著标明期限,不得虚构原价、虚假打折,禁止使用欺骗性和误导性价格信息,严禁任何形式的价格欺诈。
四、聚焦重点行业,细化价格规范
(一)宾馆酒店行业。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在经营场所、客房内、线上销售平台等显著位置,清晰公示客房类型、价格、服务内容、免费及收费项目等信息。自觉遵守价格承诺,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哄抬价格;禁止虚构原价、虚假打折、模糊标价等欺诈行为;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客房价格,不得以缩短结算起止时间变相提价;不得强制搭售商品或服务。线上经营者不得利用平台规则、算法、数据等实施不正当价格行为,订单生效后不得单方面毁约或擅自提价,确保线上线下标价一致。
(二)餐饮饭店行业。店内菜单、价签等标价内容应保持一致,因产地、规格不同实行不同价格的,需分别标示;提供外卖打包服务,做好打包费明码标价,不得价外加价、价格欺诈。
(三)交通运输行业。客运公司、出租车公司等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票价政策,做好票价公示,严禁擅自涨价、价外加价。
(四)景区景点行业。在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相关服务价格及优惠范围幅度,规范景点内延伸服务价格行为,不得违反政府指导价、定价,不得增设收费项目或变相提价,落实特殊人群减免优惠。
(五)停车服务行业。在停车场入口、缴费处等显著位置设置公示牌,标明收费标准、方式、投诉电话及免费时间,政府定价、指导价停车场严格落实车辆减免优惠政策,严禁超标准或变相多收费。
五、严禁不正当价格行为
严禁经营者趁节日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禁止销售中强制搭售、变相提价;不得收取其他不合理费用;不得囤积居奇。
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立即开展自查整改。宿州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加强节日期间巡查检查,对经提醒告诫仍不规范,或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违法问题,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并公开曝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