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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市场监管局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日期:2023-12-07 17:40 来源:灵璧县市场监管局 编辑: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字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规范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使用照明设施行为,近日,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关于规范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使用照明设施工作部署会,部署排查市场销售主体违规使用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一是强化宣传。运用新闻报道、短视频、公众号等载体,扩大覆盖面和知晓度。通过工作提示、告知书等多种形式,督促指导销售主体守法合规经营,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误导消费者对商品感官认知的照明设施。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鲜专卖店等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主体为重点检查对象,督促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将使用照明等设施整改落实情况纳入风险管控清单加强管控,及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照明设施,进一步压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使用“生鲜灯”的经营户,我局将依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严肃查处。

下一步,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强化监管措施,督促商家规范销售食用农产品,保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