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了市级22类食品的监督抽检。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现将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抽检22类食品236批次。122批次食用农产品、17批次餐饮食品、13批次糕点、1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1 批次罐头、8批次调味品、7批次酒类、5 批次豆制品、5 批次速冻食品、4批次乳制品、3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3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批次方便食品、3批次水果制品、3批次饮料、2批次饼干、2批次蛋制品、2 批次肉制品、2 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蔬菜制品、2 批次糖果制品、1批次特殊膳食食品全部合格,4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
一、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
1、宿州市埇桥区家纪超市销售的(散)豆芽,规格型号:/,不合格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23.1μg/kg║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2、宿州市开发区武东精品水果商行销售的黄金夏橙,规格型号:散称,不合格项目:“联苯菊酯║0.11mg/kg║≤0.05mg/kg”。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3、泗县佳佰汇生活超市销售的鸡蛋,规格型号:称重,不合格项目:“氟苯尼考║43.6µg/kg║≤10µg/kg,”。检验机构为安徽创佳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4、砀山县老揣食品经营部销售的小台芒,规格型号:称重,不合格项目:“吡唑醚菌酯║0.059mg/kg║≤0.05mg/kg”。检验机构为安徽经纬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宿州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
食品抽检合格-20251128-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xlsx
食品抽检合格-20251128-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xlsx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