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生产安全监管,11月30日上午,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28家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的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市局执法支队,各县区局、园区分局食品生产监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通报了全市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情况,执法支队结合案件办理,从原料采购储存、生产过程控制、产品留样等方面,对企业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点进行深入剖析,提出对策建议。企业代表就落实主体责任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责任意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对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监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二要落实主体责任。对企业存在的问题逐条分析和整改;三要迅速落实市局开展的食品安全“雷霆行动”,结合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把连续2年产品抽检不合格和今年以来两次(含2次)以上抽检不合格企业作为隐患排查的重点企业。加大监督抽检和日常巡查频次,加大处罚力度。加强食品小作坊整治提升力度,着力提升小作坊生产经营水平。
会上,监管人员针对食品抽检不合格项目中出现的霉菌、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食品添加剂超标等常见问题进行了分析研判,结合《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中生产企业应落实的主体责任以及应遵循的条款内容,指出了企业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对企业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如何把控关键环节、收到产品不合格报告后如何采取应对措施进行了培训。
通过约谈和培训,企业负责人充分认识到不合格食品的危害,现场签订了《宿州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承诺书》,并表示,在今后的管理中,将严把关键环节、严控重要指标,加强企业自查,确保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