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精神,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2〕13号)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探索实施柔性监管,探索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尽职免责制度的工作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创优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我局草拟了《宿州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修订)》《宿州市市场监管领域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宿州市市场监管领域一般违法行为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宿州市市场监管领域一般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1日。
一、电子邮件方式发至邮箱:fazhike3920520@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宿州市埇桥区磬云北路508号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收。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