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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产品消费安全提示

发布日期:2026-05-21 11:27 来源: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 编辑: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字号:

规范酒类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引导科学、理性选购酒类产品,现结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发布酒类消费提示如下:

、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留存购物凭证

(一)选购酒类商品时,尽量到证照齐全的大型商超、品牌专卖店或官方授权的电商平台购买。

(二)购买进口酒类时,注意查看产品包装上是否有中文标签标识,避免购买无中文标识、来源不明、质量安全无保证的进口商品。

(三)付款后均应向商家索要并妥善保管发票、收据或电子支付记录。

、选购时仔细核对,强化辨识能力

(一)看包装:瓶盖封口应严密完好,无漏酒、胀酒现象;瓶身胶帽无破损。

(二)观酒色:白酒酒液应无色透明,无悬浮物、浑浊物和沉淀;优质葡萄酒应澄亮透明、光泽均匀、颜色纯净。饮酒时如发现气味、口感或色泽异常,应立即停止饮用。

(三)查标签:正规产品标签应标注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酒精度、生产日期、贮存条件、生产厂家名称及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执行标准号等信息,信息应完整清晰,无模糊、错漏或涂改痕迹。

、警惕虚假宣传和违规营销

(一)不信“神效”:任何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或保健功能的酒类产品,均不符合相关规定。

(二)不买“特供”:市场上所谓的“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或军队的酒类产品,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营销行为。

(三)警惕价格异常和“傍名牌”: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打折酒”“买一送一”等促销活动需冷静选择警惕商家“傍名牌、打擦边球”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特殊人群饮酒提醒

孕妇、哺乳期妇女、未成年人、酒精过敏人群、患有某些疾病(如肝功能不全、高血压、心脏病等)的人群及正在服用头孢类抗生素等药物的人群,均不宜饮酒。商家销售时应提示消费者不过量饮酒,不得向未成年人售酒。

、发现问题及时反映

如发现酒类产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或遇酒类产品质量问题及消费纠纷,请保留好购物凭证、实物、截图等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