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水效标识监督管理,打击水效虚标行为,促进水效标识制度有效实施,宿马分局对辖区内销售的厨卫产品开展水效标识专项监督检查。
工作人员主要对辖区内在售的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节水效率标识管理产品目录》的用水产品进行检查,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9人次,对13家销售厨卫产品的市场主体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淋浴器、花洒等产品30余台件。
从检查情况看,多数厨卫产品都在产品本身或包装显著位置加贴了水效标识,且标识标注完整、规范;产品未有标注水效标识的,已现场责令企业立即停止销售。
同时对商户和消费者进行水效标识知识、国家节能政策及节约能源法律法规的宣传,要求销售单位积极承担主体责任,增强履行水效标识制度的意识和自觉性,引导消费者绿色消费,促进节能型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