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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度工作法”助推高质量户外广告监管

发布日期:2024-10-23 09:57 来源:广告监督管理科 编辑: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字号:

    为把户外广告监管工做深做实,宿州市局以灵璧县局为试点,实行“三度工作法”纵深推进户外广告监管,实现宿州区域户外广告监管覆盖全、指导精、成效好。

    一是宣传教育有亮度。县市监局实现与城管局信息互通共享,定期交流建立灵璧县户外广告经营主体名录对纳入名录库78个户外广告主体加强培训引导,通过开展户外广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材料 、微信群等方式,向广告经营者宣传《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互联网广告可识别性执法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涉及民生重点领域商业广告宣传提醒告诫等,常敲警钟,预防在先。

    二是行政指导有温度。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咨询的广告内容能够有问必答、耐心讲解,引导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确职责分工,切实担起广告审核职责,负责户外广告内容监督管理,比如,检查广告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违法违规表述、侵犯消费者权益等问题,确保内容真实性,真正实现了服务引导普法、普法引导执法,使执法工作既充满人文关怀又不失法律威严。

    三是执法监管有力度。实行常态化户外广告现场检查,严把广告导向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处理,精准稳妥执法,对违法违规广告内容,要求立即停止发布并进行整改,实行柔性执法、审慎包容,既加大广告监管执法力度又掌握执法尺度,提升户外广告质量,消除因虚假违法广告而引起的消费纠纷,更大程度释放市场主体活力,营造良好市场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