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2日下午,宿州市召开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反馈暨业务培训视频会议。市直32家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园区)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全市共计22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召集单位分管负责人马新志主持。
会上,南京物浦大数据有限公司马天雨律师围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出台实施、基本设计、相关案例的比较以及《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理解和适用、公平竞争审查案例解析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地讲解分析,为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供解决思路,对提高我市公平竞争审查水平具有积极指导作用。
马新志针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压实政策制定机关主体责任。按照“谁起草 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主体责任,建立本机关公平竞争内部审查机制,明确专门机构负责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规范公平竞争审查流程,未形成书面审查结论出台政策措施的,视为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二是开展常态化自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季度常态化自查,对于自查发现的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政策制定机关应及时按照规定程序修改或废止。三是要研究学习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在制定政策措施过程中的引领、指导作用,加强学习借鉴,坚持以案释法、以案示警、以案促改,有效提升审查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监督。因未落实公平竞争审查主体责任、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以及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出台的政策措施应及时纠正,拒不纠正或不及时纠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依法予以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