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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五部门建立治理商业贿赂协作机制

发布日期:2024-08-15 08:45 来源: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科 编辑:孟素臻 阅读次数: 字号:

    近日,宿州市纪委监委、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宿州市治理商业贿赂联动协作机制(试行)》(宿市监发〔2024〕33号),该机制将对加强商业贿赂治理,强化行政执法、纪检监察、刑事司法衔接,凝聚各方力量,调动各方资源,形成治理商业贿赂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合力发挥重要的作用。

    《机制》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在履行职责时,发现商业贿赂线索,应及时向有管辖权限的部门移送相关线索,相关部门应及时办理并反馈。

    《机制》要求,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纪法衔接、行刑衔接,及时通报涉及商业贿赂案件工作情况,强化信息共享。

    《机制》强调,市场监管部门、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在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案件侦办、法律监督过程中,要分工配合,密切协作,通过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联系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机制》明确,对重大、复杂、疑难,需要相关部门支持协助的商业贿赂案件,实行“一案一议”,由案件牵头办理部门组织,进行集体会商,针对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危害后果等情况进行事前风险评估研判,保证案件依法处理,提高办案质量。

下一步,各有关部门将抓好机制及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强化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的部门协同,推动形成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