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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两个责任” 加强源头治理

发布日期:2023-07-24 10:56 来源: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编辑:丁明远 阅读次数: 字号: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省、市局部署要求,推进孕婴店特殊食品经营主体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工作制度,牢固树立特殊食品经营单位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完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特殊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检查人员到现场后要求孕婴店经营主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度,规范证照管理、人员健康,落实进货查验记录、专区专柜销售、合法营销宣传等,特别是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功能保健食品等重点产品的销售和宣传行为。督促经营主体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切实保障特殊食品质量安全,诚信经营。

下一步,经开区分局将以质量安全、公众满意、市场规范等内容为监管目标,坚决做到组织保障到位、检查实施到位,推动孕婴店经营者自觉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