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392/202504-00018 信息分类: 行政强制
发布机构: 宿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成文日期: 2025-04-11 发布日期: 2025-04-11 08:44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2025年第一季度宿州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强制案件公示统计表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2025年第一季度宿州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强制案件公示统计表

来源:宿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4-11 08:44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74
宿州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强制案件信息公开表(2025年第一季度)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履行结果 备注
1 宿市监处罚〔2025〕11号 宿市监强制〔2024〕SY9号 宿州市开发区飞飞冷冻食品批发部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及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案 宿州市开发区飞飞冷冻食品批发部 李飞 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及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 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指定银行,或者根据本局开具的《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通过“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电子支付系统缴纳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5日 罚款尚未缴纳(未履行)
2 宿市监处罚〔2025〕13号 宿市监强制〔2025〕SY001号 安徽瑾睿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虚假宣传及未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安徽瑾睿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沙莉 虚假宣传、未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警告、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之规定 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指定银行,或者根据本局开具的《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通过“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电子支付系统缴纳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4日 罚款尚未缴纳(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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