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392/202405-00053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宿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成文日期: 2024-05-07 发布日期: 2024-05-10 15:10
文  号: 宿市监函〔2024〕49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共宿州市委宣传部  宿州市民政局  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保健食品科普宣传“守护银发健康”社区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特殊食品监管科 政策咨询电话: 0557-3031876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共宿州市委宣传部  宿州市民政局  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保健食品科普宣传“守护银发健康”社区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5-10 15:10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共宿州市委宣传部  宿州市民政局  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保健食品科普宣传“守护银发健康”社区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宿市监函〔202449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党委宣传部、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园区分局:

现将《全市保健食品科普宣传守护银发健康社区行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地各有关部门抓好落实并确保成效。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共宿州市委宣传部

宿州市民政局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57

 

全市保健食品科普宣传

守护银发健康社区行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建共享格局,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共宿州市委宣传部、宿州市民政局、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在全市范围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守护银发健康社区行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高宿州市老年人对保健食品的认知和理解,增强他们的健康意识。

二、工作目标任务

1.落实普法要求。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特殊食品经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高社会知晓度。

2.开展科普宣传。深入社区进行科普活动,提升老年群体对保健食品的认知。一是设计科普手册、海报、传单等,以简洁明了的方式介绍保健食品的相关知识。二是邀请专家进行讲座,面对面地为公众讲解保健食品的知识和注意事项。三是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渠道发布科普内容。四是在社区开展宣传活动,如现场咨询、知识问答等,与居民互动。

3.引导理性消费。广泛宣传保健食品的功能、适用人群、局限性等知识,让消费者了解清楚。提醒消费者不要过度依赖保健食品,保持理性的消费观念。分享因盲目消费保健食品而产生不良后果的案例,起到警醒作用。教消费者学会辨别虚假宣传和不实信息,增强防范意识。提供专业人士的建议和指导,帮助消费者做出正确选择。

4.建立保健食品科普宣传台。各地在辖区内社区服务大厅设立保健食品科普宣传台,通过展示展板、海报、宣传手册、知识读本等方式,常态化进行保健食品科普宣传。让居民在办理事务时能够方便地接触到保健食品知识,增强对其的认识和了解。利用社区服务大厅这一日常人流量较大的场所,扩大宣传覆盖面。促进社区与居民之间的交流与互动,提升社区服务质量。在社区内营造浓厚的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氛围,潜移默化地影响居民的观念和行为。

5.建立志愿者队伍。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活动,邀请具备食品安全专业知识的社会公众人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网格员、党政机关和医疗机构退休人员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各县区(园区)应建立不少于1支科普宣传志愿者队伍,鼓励食品行业协会组织、高校和科研院所、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建志愿者队伍,构建多元化科普宣传矩阵。

6.参与志愿者故事大赛。积极组织参与安徽省保健食品科普宣传志愿者故事大赛活动。通过参赛传播健康的生活理念,鼓励人们通过合理饮食和健康生活方式来维护身体健康。鼓励更多人参与到保健食品科普宣传志愿服务中,推动社会形成良好的科普氛围。促使保健食品行业更加规范、健康地发展。构建社会共同参与食品安全共建共治的宣传格局。

三、时间安排

20245月至11月,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启动阶段(5月份)。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共宿州市委宣传部、宿州市民政局、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全市保健食品科普宣传守护银发健康社区行活动方案》,各地要紧密结合本地社区数量、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现状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形式多样、措施有力、成效明显。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至10月份)。深入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活动,以社区广场为主要场所,以老年消费群体为主要对象,通过主题宣讲、现场咨询、展板展示、消费体验、发放宣传资料、播放科普短片、公布典型案例等形式,集中开展科普宣教活动。县(区)、园区每月至少举办1次集中科普宣教活动,把科普宣传活动作为助推保健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载体。

(三)总结提升阶段(11月份)。各地要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教育相结合,认真梳理总结活动期间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将其运用到常态化科普宣传教育活动中,持续巩固深化科普宣传成果,逐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积极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多措并举、统筹兼合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全面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建共治大格局。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各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守护银发健康社区行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对照《方案》要求,精心策划组织,广泛宣传发动,组建志愿者服务队伍,创新丰富活动形式,确保取得实效。各地科普宣传开展情况纳入年度食品安全目标评议考核内容,市直相关部门视各地活动开展情况适时组织实地调研指导。

(二)加强协作。部门间要密切沟通,及时交流与分享相关信息,确保宣传内容的一致性和连贯性;有效整合各部门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提高活动效率;各部门密切配合,在工作中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三)创新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吸引居民参与。运用短视频、直播、互动小程序等新媒体平台;设置保健食品体验区,让人们亲身感受;以生动的故事来传达保健食品知识和信息;采用漫画、动画、小品等艺术形式展现;组织参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或科研机构;根据不同受众群体的特点定制宣传内容和形式。通过多种平台渠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引导,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四)注重实效。确保活动真正起到科普宣传作用。提供与人们生活实际相关、有实际应用价值的知识。能解答人们关于保健食品的常见疑惑和问题。采用真实的案例进行讲解,增强可信度和说服力。建立反馈机制,及时了解活动效果和受众需求。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活动内容和形式。

(五)强化宣传。及时报道活动进展和成效。各地要认真收集科普宣传社区行活动期间好的做法和典型实例,每月至少报送1篇活动开展工作信息。各县区(园区)市场监管局于524日前报送本级实施方案,1129前报送社区行活动工作统计总表和工作总结。相关材料发至市市场监管局特殊食品监管科邮箱。

 

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王 

联系电话:0557-3031876

电子邮箱:sztsk3031876@sohu.com

市委宣传部联系人:王 

联系电话:0557-3054512

电子邮箱:szxcbxjk607@163.com

市民政局联系人:何 

联系电话:0557-3255030

电子邮箱:2569714477@qq.com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人:

联系电话:0557-3026531

电子邮箱:szswsjjkk@163.com

 

附件:1.全市保健食品科普宣传志愿者队伍信息表

2.社区行活动工作统计表

附件1

全市保健食品科普宣传志愿者队伍信息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属地

志愿者队伍名称及人数

联络人及联系电话

备注

 

 

 

 

 

 

 

 

 

 

 

 

 

 

 

 

 

 

 

 

 

 

 

 

 

 

 

 

 

 

 

 

 

 

 

 

 

 

 

 

 

 

 

 

 

 

 

 

附件2

守护银发健康社区行活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印发宣传资料

 

张贴宣传海报

 

摆放宣传展板

 

开展专题讲座

 

制作视频材料

 

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发布信息

 

网站发布信息

 

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

 

其他媒体(户外、公交、LED 等)

 

集中宣传活动场次和参加人次

 

场次/人次

投诉举报线索

 

案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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