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宿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按照国务院食安办及安徽省食药安办相关通知要求,制定并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工作机制的通知》。此次优化工作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遵循“属地管辖、因地制宜、结果导向、放管结合、减负增效”原则,以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为目标,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达到为基层减负、提质增效的效果。
重点举措如下:一是优化督导频次和方式,对获得许可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以及不同风险等级主体的现场督导次数要求不同,且可采用多种督导形式;二是优化包保流程,包保干部通过“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或“食安督”APP确认清单即视为签订承诺书;三是优化督导记录填写与上传,包保干部可依据督导情况对包保督导任务清单选填,无需逐项记录上报;四是优化主体分配,合理确定包保比例,可动态调整责任关系,鼓励对食品经营主体集中区域集中包保;五是定期调整清单,包括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六是落实整改闭环,强化核查处置和分析研判。
下一步,市食药安办将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统筹开展相关工作,指导各地食药安办加强政策培训与解读,保障政策落地实施,提升食品安全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