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了省级12类食品的监督抽检。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现将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抽检12类食品64批次。20批次餐饮食品、5批次豆制品、6批次方便食品、2批次糕点、2批次罐头、6批次酒类、3批次粮食加工品、3批次肉制品、3批次乳制品、3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批次水果制品、5批次饮料全部合格,1批次餐饮食品、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不合格。
一、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
1、灵璧县圩丰农业专业合作社销售的红薯粉条,规格型号:500g/袋,商标:/,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239mg/kg║≤200mg/kg”。检验机构为安徽科博产品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2、宿州市埇桥区汪跃涛黄三叔蛋糕店销售的鸡蛋糕(自制),规格型号:/,商标:/,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230mg/kg║≤100mg/kg”。检验机构为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
食品抽检合格-20250729-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xlsx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