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致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
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应严格审核平台内经营者资质,确保亮照、亮证、亮标经营,杜绝无证或超范围销售行为。健全促销规则公示制度,需在活动页面显著位置明示促销期限、优惠条件及限制性条款,避免误导消费者。
强化商品质量与信息管控重点加强食品添加剂销售管理。严格查验食品添加剂销售主体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生产许可证明;监督经营者完整展示产品标签信息(包括生产者信息、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成分表、使用范围、限量标准等),禁止折叠、模糊关键内容。
严禁“先涨后降”“虚构原价”等价格欺诈,优化促销规则确保透明易懂;禁止无依据宣称,严查虚构功效的虚假宣传;禁止强制“二选一”、刷单炒信、仿冒混淆等不正当竞争。
二、致平台内经营者
经营必须严守标签与宣传合规,食品类商品必须真实、完整展示标签,预包装食品需标注添加剂通用名称及含量,散装食品需在大促期间,标明品名及警示说明;商品明码标价并保留历史价格记录,不得以次充好、以侵权商品作为赠品;保健食品需显著标注"蓝帽子"标识及"本品不能替代药物"提示。开展直播带货的经营活动的经营者,要重点把控直播商品的质量,禁止对商品夸大或虚假宣传,强化对直播环节的审核把关。
三、致消费者
大促期间理性选购商品,对比历史价格,防范"先涨后降"陷阱,勿轻信"全网最低价"等绝对化宣传;核查食品添加剂标签是否含国家标准代码及使用范围说明,警惕"私房自制"等非合规渠道产品;警惕脱离平台私下交易或陌生链接,避免资金损失;下单保存订单截图、直播录像、商品页面等凭证,遇标签不符或虚假宣传时,通过12315或12345热线投诉。
购物节期间我局同步开展专项监测,对未履行管理责任的平台及违规经营者依法查处并曝光。祝广大消费者安全消费,畅享购物!祝广大经营者蒸蒸日上、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