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相关经营企业、广告经营单位及广告发布媒体:
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即将来临之际,为全面深入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监管工作,坚决打击涉及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的违法广告行为,切实维护儿童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权益,宿州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告诫如下:
一、禁止发布以下虚假违法广告
1.在目前医疗技术条件下,近视不能治愈。近视防控产品广告中混淆真性与假性近视表述,使用“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度数修复”等误导性表述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进行营销宣传的行为;
2.伪造统计数据或者科学实验数据宣传近视防控效果等虚假违法广告;
3.涉及医疗器械近视防控产品发布广告必须进行审批程序。
二、严格规范广告营销行为,切实诚信守法经营
全市近视防控产品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商业营销主体责任,做到学法、知法、守法,不断提升依法经营意识,坚持营销宣传正确导向,大力开展自查自纠,规范营销行为,坚决避免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同时,各广告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广告承接、登记、审核管理制度,严把广告发布关。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发现相关违法行为,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