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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地区安全消费提示

发布日期:2025-04-25 15:01 来源:宿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编辑: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字号:

为着力净化农村食品安全消费环境,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保障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安全,提升对假冒伪劣食品的辨识能力,宿州市市场监管局现就农村地区食品安全风险发布消费提示如下:  

一、重点防范的假冒伪劣食品几种类型  

1.“三无”食品  

特征: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信息的食品,常见于散装小食品。  

   风险:缺乏质量合格证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缺少保质期难以确定食品是否变质  

2.“山寨”食品  

   特征:仿冒知名品牌包装、名称或商标的食品外观包装与知名品牌相似但质量低劣。  

   风险:存在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可能因为原料和工艺不达标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  

    3.伪劣食品

    特征:以次充好、掺杂掺假的食品。  

    风险:伪劣食品可能含有害物质,长期食用会对健康造成危害。

4.过期食品  

    特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风险:变质后滋生细菌,食用后易导致腹泻、中毒等。  

    5.问题肉制品  

   特征:未经检验检疫的“白条肉”、病死畜禽肉或冒充肉(如猪肉冒充牛羊肉)。  

   风险:可能携带寄生虫、致病菌或违禁药物残留,危害生命健康。  

二、重点做好“五查一留”保证安全消费 

1.查渠道  

   优先选择证照齐全的超市、农贸市场,避免流动摊贩或卫生条件差的“黑作坊”。  

2.查标签  

   核对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合格证明、厂名厂址等信息,确保标签清晰完整。  

3.查外观  

    观察食品色泽、气味、质地是否正常,避免购买变质、异味的食品。  

4.查贮存  

   散装食品需标明名称、生产日期、贮存条件,避免购买包装破损、胀袋或未按要求冷藏的产品。  

5.查宣传  

   拒绝“三天瘦十斤”“包治百病”等虚假宣传,普通食品不得宣称疗效。  

6.留凭证  

   索要并保存购物小票、发票等凭证,便于维权追溯。  

、维权与举报方式  

如若发现或购买到假冒伪劣食品,可通过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我们将及时受理、依法处置。  

食品安全无小事,全民监督筑防线! 请广大消费者提高警惕,共同抵制假冒伪劣食品,守护农村食品安全环境。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