崭新的2025年已经到来,为便于全市市场主体能够及时报送年报,宿州市市场监管局针对年报公示工作提出如下提醒:
一、年报公示的范围:
凡是2024年12月31日(包含12月3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的市场主体(包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户)均应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企业年度报告。
二、年报公示的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2025年度年报时间为2025年3月1日—6月30日)。
三、年报公示方式:
1.网上填报
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逐项如实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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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纸质填报
有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要通过网上填报。不具备网上填报条件的,可以持营业执照到所在地市场监管分局领取《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表》,逐项如实填写后,提交给所在地市场监管所。
四、网上填报具体流程:
第一步:访问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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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注册并登陆,点击“企业信息填报”图标,即可进入企业年报
第三步:填写年报信息
第四步:提交并公示
第五步:查询结果
返回公示系统首页,在查询框内输入企业名称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点击查询结果所列出的企业名称,进入信用信息页面,在“企业年报”一项中可查询已报送信息(因系统公示有延迟,建议报送后次日查询),如无信息,则未完成年报。
五、未按时报送年报的不良后果
未按时年报的市场主体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标记为异常状态,记于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并面临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比如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失信市场主体会被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六、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不良后果
市场主体向社会及时公示年报信息,对年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局每年都会按照一定比例抽取一定数量的市场主体作为公示信息检查对象,检查公示信息真实性,发现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七、因未按时公示年报信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移出流程:
1.补报
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补报年报信息并完成公示。
2.提交材料
(1)《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填写完整并法定代表人签字)。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意: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无公章的须由经办人签字)
(4)市场监管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3.注意事项
(1)企业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2)填报信息用于公示,须慎重填报。
(3)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对企业公示信息的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向社会公示。
(4)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公示的信息依法开展抽查或者根据举报进行核查,企业应当配合,接受询问调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材料。
对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的企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八、重要提醒
新一年的年报季即将来临年报诈骗分子也悄悄开始活跃起来,在此宿州市市场监管局温馨提醒:年报不收费!大家要增强防范意识谨防“年报诈骗”不法分子的诈骗手段多种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是冒充市场监管人员,声称年报和信用修复需缴费
不法分子通过打电话、发短信或加微信等方式,联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声称其未进行年报申报或信用存在问题,要求缴纳一定费用以进行信用修复或完成年报。有的还发送含有链接的短信,要求输入银行卡号、支付费用。
二是制作虚假入口和交易平台
不法分子在微信等社交媒体上制作虚假的年报入口或交易平台,诱导经营主体点击并填写相关信息,从而骗取银行卡账号、身份证号及密码等重要隐私信息。
三是发送含有非法链接的诈骗短信
不法分子通过短信发送含有非法链接的信息,引诱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点击,并在非法交易平台上进行诈骗。
四是利用不明来源的快递件进行诈骗
不法分子邮寄到付快件,要求企业支付运费,信件中包含所谓《企业年检公告》,以企业年检过期为由,责令其接受“年检”,并支付费用。
五是第三方中介机构协议收费
虚假的第三方中介机构通过给经营户发送信息,要求签约协议并支付钱款进行年报,从而骗取费用。
九、年报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
部门名称 |
0557-3025755 |
宿州市市场监管局 |
0557-3692564 |
埇桥区市场监管局 |
0557-2279578 |
砀山县市场监管局 |
0557-5022531 |
萧县市场监管局 |
0557-6080917 |
灵璧县市场监管局 |
0557-7096687 |
泗县市场监管局 |
0557-3680578 |
经开区市场监管分局 |
0557-3927167 |
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 |
0557-2666252 |
宿马园区市场监管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