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
2025年元旦、春节将至,为维护节日期间广告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规范有序、安定祥和的节日广告市场环境,现对元旦、春节期间规范广告发布作如下提醒告诫:
一、严禁发布含有涉导向及政治敏感性问题、妨碍社会安定、违背社会良好风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内容的违法广告。
二、严禁发布宣传“特供”“专供”“给领导干部送礼”,煽动过度消费,宣传奢靡拜金等内容的违法广告。
三、严禁发布含有对食品、礼品等商品的产地、功能、质量、用途等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违法广告。
四、严禁发布普通食品含有宣传保健功能,普通食品、保健食品广告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效的违法广告。
五、严禁发布烟草广告(含电子烟广告)。
六、严禁发布含有诱导、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出现饮酒的动作,明示或者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内容的违法广告。
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广告监测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广告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在此特别提示广大消费者,注意甄别防范,广大消费者如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发现违法广告,请及时留存证据并拨打12315进行投诉维权,携手共同维护健康文明的广告市场环境。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