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2026年4月,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通过全国12315平台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3798件。其中,投诉2790件,占比73.46%;举报1007件,占比26.51%;咨询1件,占比0.03%。另办理12345政府热线服务平台工单24件,省市委信箱留言1件,现场接待消费者13人次。
较2025年同期,投诉减少296件,举报减少48件。
|
较上年接收量对比 |
|||
|
类型 |
2026年4月(件) |
2025年4月(件) |
同比(%) |
|
投诉 |
2790 |
3086 |
9.59↓ |
|
举报 |
1007 |
1055 |
4.55↓ |
二、投诉、举报分类统计情况
(一)投诉类别及所占百分比

(二)举报类别及所占百分比情况

三、消费投诉举报热点、难点分析
(一)投诉热点问题
1.本月商品类投诉1990件,其中投诉受理量较大的商品主要有:食品类、服装、鞋帽类、交通工具类、家居用品类、家用电器类。
食品类投诉918件,占商品类投诉的46.13%,主要反映了就餐时食品中有异物、食物不新鲜、用餐后出现身体不适,购买的食品标识标签不符合规定,外包装信息不完整或者为“三无”产品等问题。服装鞋帽类投诉195件,占商品类投诉的9.8%,主要反映了服装做工粗糙、开线、成分不实,鞋类开胶、断帮,经营者不履行退换承诺,推脱售后等问题。交通工具类投诉125件,占商品类投诉的6.28%,主要反映车辆质量、订金退还、不履行合同约定、不履行售后保养、虚假宣传等问题。家居用品类投诉111件,占商品类投诉的5.58%,主要反映网购商品质量差、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退货不退款、虚假宣传等问题。家用电器类投诉49件,占商品类投诉的2.46%,主要反映了机器出现故障,无法正常使用,不履行合同约定,拖延售后,不履行三包等问题。
2.本月服务类投诉800件,投诉受理量较大的服务主要有:餐饮和住宿服务类、销售服务类、美容、美发、洗浴服务类。
餐饮和住宿服务投诉126件,占服务类投诉的16.92%,主要反映了就餐时发现异物、就餐之后出现身体不适等情况、未明码标价、价格虚高等问题。美容、美发、洗浴服务投诉111件,占服务类投诉的15.6%,主要反映了预付费退费纠纷、虚假宣传、未明码标价等问题。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类投诉98件,占服务类投诉的11.11%,主要反映了预付卡退费纠纷、诱导充值、虚假宣传等问题。
(二)举报热点问题
本月共接收举报1007件,其中商品类举报833件,占举报总量的82.72%;服务类举报174件,占举报总量的17.28%。从举报问题来看,本月举报量较大的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289件)、不正当竞争行为(154件)、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135件)、产品质量违法行为(121件)。
四、典型案例
相机故障维修案
【案情介绍】
2026年4月27日,宿州市12315指挥中心接到消费者杜女士的投诉,反映其在该店购买的相机,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问题,认为是翻新机,故投诉至12315请求市场监管部门维护其合法权益。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诉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积极调查核实情况。经查,投诉人杜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相机确实存在故障问题,商家也提供了正规的进货凭证。双方各执其词,经过多次调解最后达成协议,被诉方同意为杜女士更换一个新的内存卡来解决故障问题。妥善化解了矛盾,杜女士对此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案例分析】
这是一起因相机故障问题引起的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妥善保管合同和购物小票等消费凭证,遇到消费纠纷,积极维权,依法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