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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砀山黄桃罐头生产企业合规指引》

发布日期:2026-06-29 17:27 来源: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 编辑: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字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规范砀山黄桃罐头生产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推动我市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近日,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并印发了《砀山黄桃罐头生产企业合规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为砀山黄桃罐头生产企业提供系统性、全链条合规指导。

一、聚焦重点领域,构建全链条合规体系

《指引》共九章,涵盖食品安全合规、标签与广告合规、价格与市场行为合规、计量合规、安全生产合规、从业人员合规、日常制度合规、企业年报与公示合规及常用法律法规等九大板块,形成覆盖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合规指引体系。

二、强化食品安全,严守底线红线

在食品安全合规方面,《指引》重点明确三项要求:一是生产资质合规,强调企业须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不得超出许可范围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应提出延续申请,许可事项变更须在10个工作日内申请变更;二是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严禁使用非食品原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要求企业严格按照GB 2760-2024等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三是加强原料与生产过程管控,要求建立原料进货查验制度,禁止使用过期变质原料,严格执行GB 14881等卫生规范,对原料验收、封口、杀菌等关键控制点实施严格监控并记录。《指引》特别指出,食品小作坊不得生产加工罐头制品,从源头把控风险。

三、规范标签广告,维护市场秩序

针对标签标识,《指引》要求企业严格执行GB 7718、GB 28050等国家标准,确保标签真实准确,禁止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伪造产地,委托生产须清晰标注双方信息。在广告宣传方面,明确禁止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禁止使用绝对化用语、禁止普通食品宣称保健功能,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四、压实主体责任,完善制度机制

《指引》细化企业日常管理制度建设要求,包括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运输交付控制等八项制度。特别强调企业要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确保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五、注重以案释法,增强警示效果

《指引》收录了多起典型违法案例,涉及无证生产、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过期原料、标签不合规、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特种设备违规使用等常见违法行为,通过"典型案例+合规提示"的方式,帮助企业直观理解法律红线,提升合规经营意识。

砀山黄桃罐头是我市特色食品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指引》的发布,是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创新监管方式的重要举措,旨在帮助企业防范合规风险、提升管理水平,推动砀山黄桃罐头产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