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领域摸排明重点。生产端:围绕日常消费量较大、抽检不合格较多以及高风险食品等重点品种,突出肉制品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色素、防腐剂、水分保持剂,非法添加酸性橙等非食用物质;食用植物油中超范围使用乙基麦芽酚、超量使用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塑化剂超标、溶剂残留量超标、使用回收油脂为原料生产;白酒中使用工业酒精、超范围使用甜味剂、塑化剂超标;压片糖果、固体饮料中非法添加阿齐沙坦、番泻苷A、番泻苷B、酚汀(酚丁)、酚酞及其酯类衍生物或类似物,虚假宣传疾病预防及治疗,非保健食品宣传保健功能等“两超一非”重点问题。走访检查生产主体30家,发现隐患12个,整改完成12个。销售端:聚焦黄鳝、牛蛙、泥鳅等12个重点品种,针对违法使用禁限(停)用药物,常规药物残留超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重点问题,深入开展排查治理。结合各地消费实际和抽检情况,重点整治豇豆、芹菜等蔬菜中使用毒死蜱、甲拌磷、氟虫腈等禁限用农药,噻虫嗪、灭蝇胺等常规药物残留超标,荔枝、芒果、香蕉等水果中使用水胺硫磷等禁限用农药,噻虫嗪、吡虫啉等常规药物残留超标;生姜过度熏蒸导致二氧化硫超标;黄鳝、牛蛙、泥鳅等水产品中使用孔雀石绿、氧氟沙星等禁(停)用药物,恩诺沙星、环丙沙星、磺胺类常规药物残留超标等“两超一非”问题。走访检查销售主体125家,发现隐患18个,整改完成18个。餐饮端:以餐饮连锁企业、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火锅店、烧烤店、卤制品经营店、奶茶店等为重点单位;聚焦火锅底料、自制调味料、卤菜、奶茶、油炸面制品(油条、油饼等)等重点品种;重点整治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工操作场所和库房使用或存放违禁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火锅底料、小龙虾等非法添加罂粟碱,卤制品非法添加亚硝酸盐,奶茶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色素,油炸面制品中铝超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走访检查餐饮主体233家,发现隐患8个,整改完成8个。
全方位排查问题线索。公开征集案件线索,鼓励广大消费者通过“全国食品安全举报系统”、12315网络平台、12315/12345热线投诉举报违法违规。各地各条线要对辖区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开展全面排查,对生产经营集中区开展重点排查,充分发挥食品生产安全风险哨点作用,广泛搜集风险隐患信息;综合运用监督检查、抽检监测、投诉举报、价格异常风险排查等手段,采用物料平衡核算、上下游生产销售采购记录比对等方法,深入排查食用植物油生产、销售、使用等全链条各环节的问题线索。在排查基础上,建立问题线索动态管理台账、涉及其他地区的应及时通报。收集问题线索26个,立案2起。
全维度治理筑防线。指导企业健全完善与自身实际相适应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加强新发布的《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25)、《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24)等法规标准的培训。广泛开展食品安全警示教育,以案示法、以案示警。积极推行食品生产风险防控标识使用,提高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意识。开展技术帮扶活动,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管控水平。大力开展走访企业、协会活动,充分发挥食品生产安全风险哨点作用,广泛搜集风险隐患信息;对监督检查、抽检监测、舆情热点、投诉举报等反映的情况开展专项排查。在排查基础上,持续更新完善“一域一档”食品生产经营风险隐患地图,“一企一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隐患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