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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步上案”与“四个整合”工作机制推进药品案件查办宿州模式

发布日期:2024-09-04 11:10 来源:执法监督科 编辑: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字号:

    近年来,宿州市为推进药品案件办理,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以问题为导向,多方位创新办案方法,“同步上案”与“四个整合”模式有力推进了药品案件的查办工作,有效提升了药品案件的“质”与“量”。

一、深入行刑衔接,“同步上案”模式加速案件办理

宿州市在全省率先与公安机关共建实体化运行“行刑衔接协作办公室”,市场、公安两部门同时派员进驻、联勤执法、联合办公,打造行刑衔接“同步上案”新模式。2023年12月19日,该工作举措被公安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的典型经验做法向全国推广,被安徽政法作为先进典型刊登转载。

(一)提升政治站位,高标准推动工作开展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杨永春亲自挂帅并指导“行刑衔接协作办公室”建设。2023年1月29日,宿州市公安局、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文,成立“行刑衔接协作办公室”,2023年9月9日,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宿州市公安局联合制定《宿州市“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一体化工作模式”项目攻坚实施方案》,成立落实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一体化工作模式项目领导小组,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杨永春任组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任副组长,负责项目具体推动实施,推动项目精准破解涉药品犯罪侦查实践中行刑衔接机制落实不到位的瓶颈问题,打破过去市场监管、公安机关单打独斗、各自为战的局面。今年以来,全市共案侦办制售假药劣药类案件5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5人,移送起诉87人。

(二)打通工作壁垒,建高效快捷绿色通道

宿州市市场监管系统与公安机关以新《药品管理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出台为契机,通过召开座谈会、联席会等形式,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建立了药品检验鉴定“绿色通道”,对公安机关提交的检验、认定需求,市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送检、第一时间召集假劣药认定专家组,优先受理、优先认定、优先出具检验报告及认定意见等,大幅提高了侦查办案的时效性,打通了药品检验认定环节的关键难点、堵点问题。截至目前,共组织召开66次认定会议,认定697个品种为假药,74个品种为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产品,23个品种为中药饮片,出具147份认定意见和22份认定检验报告。

(三)加强会商联动,实举措固化两法衔接

为进一步强化打击质效,宿州市场监管系统不断深化联勤联动、定期会商、联合调查、案件移送等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多部门职能优势。一是落实联勤联动模式。公安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集中排查药品领域安全隐患,形成对药品市场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震慑。今年以来,市场监管系统会同公安部门、卫健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检查13次,检查药店、诊所、乡村超市等600余家,现场发现销售假药窝点36处,查处假药3000余盒(瓶)。二是落实定期会商制度。会同公安部门和检法机关建立案件会商机制,每月轮流召集会商会,通报当前各部门掌握的违法犯罪线索,分析药品领域违法犯罪形势,同时在案件侦办、法律适用等问题上充分交流意见,争取达成一致,促进案件畅通流转。

(四)建立规范机制,严要求助力案件办理

一是建立联合调查机制。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工作中发现违法线索可能涉嫌犯罪的,由行政执法部门邀请公安机关组织专门警力配合同步开展调查;公安机关发现的情报线索尚不能确定是否涉嫌犯罪的,也可商请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开展联合检查,市场监管部门提前介入,全力配合,全环节跟踪保障,与公安机关“同步上案”,切实形成打击整治工作合力。二是规范线索移送。对假药劣药案件(线索),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安机关部门均以清单化的形式对违法犯罪事实、移送依据、移送标准等逐项梳理汇总,由两部门负责人并2名以上工作人员召开案件线索移送会议,共同商讨案件移送的相关工作,规范移送程序。双方对是否应当移送持不同意见时,商请检察机关介入。今年以来,全市公安食药环知森侦查部门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移送案件34起。

二、深化体制改革,“四个整合”模式提升监管效能

近年来,宿州市围绕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聚焦基层执法力量“弱”、执法衔接“松”、执法效率“低”等难题,梳理执法事项,整合执法力量,在全省率先开展“四整合”执法改革,实现监管重心下移、监管关口前移、执法人员沉移,杜绝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等基层治理问题,执法力量得到充分整合,为维护市场秩序提供有效法治保障。

(一)“应进则进”整合工作力量

市县组建执法监督协调办公室,统筹各项执法专项行动和执法工作,实行“协调办公室统筹抓总+业务科股专业监管+执法机构综合执法+技术机构技术支持+市场监管所属地监管执法”协同联动机制,建立联合执法、应急配合、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协作制度,厘清市、县(区)执法监管事权清单475项,执法工作由“单打独斗”迈向“协同共促”。

(二)“应并则并”整合监管事项

分行业制定《行业市场监管事项清单》,汇编监管事项检查指引,确保监管不漏项。按季度编制《执法监管综合计划》,综合集成日常监管、专项整治、专项执法行动要求,推出十大类场景“综合查一次”工作手册,严格落实《计划》以外无监管、无检查,破解“碎片化重复化”难题。目前共推出10大类场景“综合查一次”工作手册,有效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形成“共性+个性”执法监管清单。

(三)“应沉则沉”整合执法力量

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机构采取混编方式组成5个明察暗访小组,以“四不两直”的形式,每月不少于2次下沉乡镇、街道开展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并予以现场指导,县(区)执法大队人员每月不低于5天下沉基层,定人、定岗、定责,协助并监督基层开展执法监管,实现80%执法力量配置在一线,有效弥补基层的执法力量和提高了基层办案水平。截止目前,共开展执法检查97次,发现问题176个,指导各县区办理案件108件。市县两级执法人员下沉基层5520人次,办结案件3164件,发布典型案例22件。

(四)“应查则查”整合领导力量

建立市场监管局包保县区、市管园区,县区局包保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包保网格片区,按责任、任务、督查“三张清单”动态管理、处结销号,实行“凡有部署必有检查,凡有检查必有通报,凡有问题必有督办,凡有督办必有处结”闭环工作法,督查整改问题225个。

“四整合”改革经验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座谈会上作经验发言。宿州市场监管系统连续三年查办案件数位居全省前三,综合行政执法业务技能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竞赛中斩获两项第一。宿州“四整合”综合执法改革被安徽省委办公厅信息专报369期刊登。